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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弦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05-21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
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来看,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自动化领域
电机驱动和控制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需保持较高的研发
投入,才能不断推出功能更强、性能更优和质量更高的新产品。
    从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来看,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
适应工业自动化行业发展的新阶段,公司亦需要加大研发和营销投入,为未来的
业绩增长做好充分的准备。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研发、销售、
生产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
供可靠的支持,将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 2021 年对外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为了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包含债券、基金投资以及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包含 7,000 万元,且包含公司的子公司
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使用。对外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
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目前财务控制、内外部审计等情况,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
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