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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弦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1-08-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正
弦电气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弦”)为
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
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以武汉正弦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
资子公司武汉正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银行授信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
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
币的无偿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豁免按照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提交股东


                                     1
大会审议,且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因此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12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24250W

    4、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 82 号

    5、法定代表人:涂从欢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变频调速器、伺服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
工业自动化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自动化及节能系统的技术
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
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9、与公司的关系:武汉正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经营情况:

    武汉正弦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18,757.69             28,242.86
           负债总额                            17,760.56             25,647.08
           资产净额                                 997.14             2,595.79
           营业收入                             3,565.72             17,132.60



                                      2
            净利润                          -698.02               -40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698.02               -401.35
          东的净利润

    被担保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人,在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
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
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
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
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无偿担保。董事会认为,本
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做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担
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不存在预期
或代偿情况。本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2.92%和 14.88%,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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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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