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弦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1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拟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
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志伟: 黄劲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