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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150,000 股,占深

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或“公司”)

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5000%,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

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7,583,52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0.4460%,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84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1
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1,5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68,494,58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505,420 股。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769,580 股限售股

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含

战略配售股份),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63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

19,733,52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2.946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限

售股数量为 2,150,000 股,其他首发限售股股东 62 名,对应限售

股数量为 17,583,520 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9,733,520 股,现

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
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含战

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

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含

                              2
战略配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1、公司战略配售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

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

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何畏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以下同)。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则第 1 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

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

                             3
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

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

后的价格。

    (4)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

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

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

    (6)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

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3、公司董事徐耀增、高级管理人员邹敏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4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以下同)。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则第 1 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

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

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

    (5)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

                             5
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4、公司第三届离任监事李坤斌、吴小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

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

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

    (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

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5、公司第四届新任监事贺有良、桂叶敏承诺:

    (1)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

                            6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2)本人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

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

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6、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畏、梁克宇、张强、杨志洵、时新海、吴

小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首发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

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

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

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

    (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

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7、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其他股东承诺:

    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满后,其他股东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其他股

东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其他股东愿意自动适用变

                            8
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何畏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

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

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除权、除息处理)。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金额。

                                  9
    (5)如果本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

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

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

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正弦电气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

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

股东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同意正弦电气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9,733,520 股,占公司

                            10
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2.9460%,具体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150,000 股,限售

期为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7,583,52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本比例                  量(股)
 1            何畏          6,091,120     7.0827%      6,091,120      0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
       招商银行-国泰君安
 2     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2,150,000     2.5000%      2,150,000      0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3           贺有良         1,409,220     1.6386%      1,409,220      0

 4           黄诗胜         1,180,800     1.3730%      1,180,800      0

 5           彭守峰         1,100,220     1.2793%      1,100,220      0

 6            张耘           906,000      1.0535%       906,000       0

 7            王建           851,080      0.9896%       851,080       0

 8            邹敏           600,900      0.6987%       600,900       0

 9           桂叶敏          600,900      0.6987%       600,900       0

10           杨志洵          600,000      0.6977%       600,000       0

11           昌文生          550,660      0.6403%       550,660       0

12           时新海          464,000      0.5395%       464,000       0

13           梁克宇          450,380      0.5237%       450,380       0


                                    11
14   李冀禹   300,480       0.3494%   300,480   0

15   李坤斌   300,480       0.3494%   300,480   0

16    张强    300,000       0.3488%   300,000   0

17   许学伍   297,980       0.3465%   297,980   0

18   许华玲   250,240       0.2910%   250,240   0

19   吴长红   240,360       0.2795%   240,360   0

20   徐耀增   150,240       0.1747%   150,240   0

21   刘海梅   150,050       0.1745%   150,050   0

22   刘天荣   142,480       0.1657%   142,480   0

23   陈泉君   103,000       0.1198%   103,000   0

24   张勇南   90,120        0.1048%   90,120    0

25   杨丹丹   90,000        0.1047%   90,000    0

26   吴小伟   90,000        0.1047%   90,000    0

27    汪娟    78,120        0.0908%   78,120    0

28   曾庆蕾   37,000        0.0430%   37,000    0

29    杨华    20,699        0.0241%   20,699    0

30   戚玉华   18,000        0.0209%   18,000    0

31   宋海燕   15,997        0.0186%   15,997    0

32   喻立忠   13,600        0.0158%   13,600    0

33   黄云广   10,900        0.0127%   10,900    0

34   孙红玲   8,800         0.0102%    8,800    0

35   王成文   8,500         0.0099%    8,500    0

36   陈明华   6,800         0.0079%    6,800    0

37   戚光多   6,000         0.0070%    6,000    0

38   郑亚梁   5,000         0.0058%    5,000    0

39   单贡华   5,000         0.0058%    5,000    0


                       12
40         潘有典           4,500        0.0052%      4,500      0

41          刘钢            3,499        0.0041%      3,499      0

42          王卫            3,000        0.0035%      3,000      0

43         林志伟           3,000        0.0035%      3,000      0

44         唐文华           2,998        0.0035%      2,998      0

45          徐浩            2,000        0.0023%      2,000      0

46         谢德广           2,000        0.0023%      2,000      0

47         李军委           2,000        0.0023%      2,000      0

48          田哲            1,800        0.0021%      1,800      0

49         韩玲梅           1,599        0.0019%      1,599      0

50         秦松涛           1,300        0.0015%      1,300      0

51         边天柱           1,098        0.0013%      1,098      0

52          瞿荣            1,000        0.0012%      1,000      0

53         张玉苹           1,000        0.0012%      1,000      0

54         吴延平           1,000        0.0012%      1,000      0

55         林铭业           1,000        0.0012%      1,000      0

56         蔡新峰           1,000        0.0012%      1,000      0

57         康绳祖           1,000        0.0012%      1,000      0
     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
58                          1,000        0.0012%      1,000      0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长宏汇富投资
59                           800         0.0009%       800       0
           有限公司
60         赵杏弟            600         0.0007%       600       0

61          李田             600         0.0007%       600       0

62          苏勇             500         0.0006%       500       0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
63   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      100         0.0001%       100       0
       人证券专用账户
         合计             19,733,520     22.9460%   19,733,520   0

                                    13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7,583,520                        12

 2          战略配售股                   2,150,000                         12
            合计                         19,733,520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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