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正弦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1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
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8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送红股0股,转增股本0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22,01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08%。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
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
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
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
项。

四、《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
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内部有效地实施,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关于2022年对外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为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包含结构性存款、债券、基金投资以及保本型或中低风险型的理
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1亿元,且包含公司子公司武
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使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该事项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
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独立、客观、公正,严格依据现行法
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会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
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
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志伟:                           黄劲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