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弦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坤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监事会的各项
职责。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报告无异
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8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转增股本 0 股,预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3,76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03%。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
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李坤斌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监事李坤斌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桂叶敏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监事桂叶敏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监事黄小梅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监事黄小梅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
业和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
职表现,提出的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2)。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
制制度,并在公司内部有效地实施,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对外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债券、基金投资以及保本型或中低风险
型的理财产品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包含 1.5 亿元,且包
含公司子公司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该事项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
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
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
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
科学性和合理性,整体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保证本激
励计划的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
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