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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特新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6-12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福建厦门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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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工作人
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持有效证件办理
签到手续。会议开始后,签到登记手续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
大会正常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会议严格按照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
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发言或提问应当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
答股东所提问题。但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的问题,
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现
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在表决票中对各项议案发表
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视同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由公
司统一印制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不使用本次会议发放的表决票的,作弃权处
理。会议期间离场者,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1名监事监票,审议事
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并将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九、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当地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参会期
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
                           投票须知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 2 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2、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公
司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一人或多人。
    3、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
以其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
人一人或多人。




                                     3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8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1300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大厦
1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 2020 年6 月1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年6
月18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坤明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幕,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
员;
    (三)推选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2、《关于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并交回表决票;
    (七)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4
(八)复会,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
                          目录

议案一: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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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制订了公司董事薪酬及
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给予每位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津贴
为人民币 6 万元/年(含税),按月支付。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
及履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董事职责所需费用向公司据实报销。本款
规定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之日起执行。
    (二)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为 3 万元/月(含税)。本款规定自第四届董事会
选举产生董事长之日起执行。
    (三)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不再额外领取履行董事职责的相关津贴。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7
          议案二:关于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订了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方
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给予每位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津贴为人民币 6 万元/
年(含税),按月支付。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履行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监事职责所需费用向公司据实报销。本款规定自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之日起执行。
    (二)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不再额外领取履行监事职责的相关津贴。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8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应
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
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求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坤明先生、汪美兰女士、常小安先生、
杨家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累积投票制对上述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
票选举。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汪坤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导弹总体工程
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福建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3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历任厦门高特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199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6 月,曾任厦门鹭江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 年 12 月
至 2010 年 6 月,曾任厦门鹭特高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 年 10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战略统筹和总体管理;现同时兼任
福建菲尔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国硅酸盐学会绝热材料分会副理事
长。
    汪坤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72 万股,
通过厦门红斗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 万股,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
    汪美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食品工程专业,
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3 年 12 月至今,历任厦门高特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董事长、执行董事兼经理;1997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厦门高特
高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经理;1997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
历任厦门鹭江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经理;2006 年 12 月至今,
历任厦门鹭特高机械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现同时担任厦门高特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厦门鹭特高机
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汪美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为兄妹关系,为实际控
制人汪坤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汪美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71 万股,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常小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出生,物资管理专业,
大专学历。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3 月,曾任证券时报驻福建联络处主任、深圳
飞远报业发行公司福建分公司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曾任证券时
报福建记者站站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
    常小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张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6.22 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家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会计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5 月至 2007 年 10 月,曾任厦门高特高新材料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福
建玖壹真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家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26 万股,通过厦门红斗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5 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10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应
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
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涂连东先生、邵聪慧先生、刘微芳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累积投票制对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选举。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11
    涂连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物理化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3 月,曾任厦门中兴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部合伙人;2002 年 4 月至 2003 年 5 月,曾任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2003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曾
任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管理官、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曾任厦门泛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11
月,曾任厦门南方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
担任厦门宣凯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厦
门金东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现同时担任百应租赁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涂连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邵聪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厦门科厦技术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3 年 8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副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邵聪慧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微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
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并兼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信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微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2
     议案五: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
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股东代表的监事,另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拟提名徐强先生、罗健兵先生为第四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累积投票制对上述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
投票选举。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13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强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出生,本科学历,
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1987 年 8 月
至 1998 年 12 月,曾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8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 月,
曾任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主任;2003 年 11 月至今,担任福建华强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主任会计师。201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同时担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徐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罗健兵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出生,本科学历,
财务管理专业。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公司会计;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6 月担任福建赛特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会计;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会计。
    罗健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坤明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
厦门红斗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万股,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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