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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兴业证券关于赛特新材2020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0-12-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对公司自 2020 年 2 月上市至今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
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王亚娟及
督导项目组其他人员对赛特新材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赛特新材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
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
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赛特新材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
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制衡机制有效运作,
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
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自 2020 年 2 月上市以来的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记
录,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支持文件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止现场检查之日,赛特新材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项目组查阅公司相关制度、关联方清单、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
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赛特新材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
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查阅公司大额募集资金
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
阅了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赛特新材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文件、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了赛特新材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赛特新材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
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赛特新材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
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相关行业近期变化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赛特新材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
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对提请上市公司注意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
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赛特新材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项目组现场
检查人员与赛特新材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访谈,并安排实地调研工作,为保荐机
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赛特新材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