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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特新材:赛特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7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
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
方向和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967 号)的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4.1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0.1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2020 年 6 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 429.25 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
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42,739.3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
门分所对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进
行审计,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361F0213 号《审计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建设期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
  1       低导热系数真空绝          24,939.32                    24,939.32          15 个月
          热板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99.75                   5,399.75          18 个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 计                    40,339.07                    40,339.07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208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计划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投资额               金金额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
  1                                         24,939.32          24,939.32            8,950.07
         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99.75           5,399.75             414.0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40,339.07          40,339.07           19,364.11

       四、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和“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计划完成时间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            变更前                     2021 年 6 月
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变更后                     2022 年 3 月
                                         变更前                     2021 年 9 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后                     2022 年 9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为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稳定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引入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线
并同步调整配套设施,实现产业链向上游延伸。因引入该生产线需要对项目原有
厂房内部进行设计调整,且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需要一定时间,故公司
拟将“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线属于“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
扩产项目”向上游延伸的新增工艺环节,以上调整预计不会对本项目湿法芯材生
线、单体封装机的投入及其它生产供应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结构作出调整,即将该项目原计划用于
土建工程的资金,调整用于研发中心及其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设备投入。为保证
研发项目质量,公司对研发设备的性能要求保持较高水平,且部分项目试验线的
设计建造需要与设备厂商共同论证与优化,故公司根据目前实施进展情况,拟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和“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
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兴业证券对赛特新材本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