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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赛特新材: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刘祝平

持有公司股份 536,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03%;总经理严浪基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25% 。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股东拟减持股票的数量如下:

    1、 刘祝平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134,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75%。

    2、 严浪基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12,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6%。


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刘祝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36,253      0.6703%   IPO 前取得:536,253 股

 严浪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000      0.0625%   IPO 前取得:5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露日期

                                           1
                                                       2021/9/6~
      刘祝平             113,747         0.1422%                        33.280-52.190     2021 年 5 月 11 日
                                                       2021/11/25
     二、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原因
                                                                                                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     不超过:     过:134,000 股           2022/1/4~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刘祝平
            134,000 股   0.167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2/7/3       格           得         金需求
                                      过:134,000 股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1/4~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严浪基
            12,500 股    0.0156%      过:12,500 股            2022/7/3       格           得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

     遵守本条承诺。

           (4)公司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

     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

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

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
   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亦将持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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