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兴业证券关于赛特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2-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 号)的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4.1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0.1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2020 年 6 月,公司与兴业证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的承销费一定折让,折让金额为 429.25 万
元(扣除增值税后)。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因此变更为 42,739.39 万元。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对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361F0213 号
《审计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
1 24,939.32 24,939.32
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99.75 5,399.75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40,339.07 40,339.0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并保持资金流动
性。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
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
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
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以上
决议事项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兴业证券对赛特新材本次审议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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