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福建厦门 二〇二二年五月 1 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工作人 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持有效证件办理 签到手续。会议开始后,签到登记手续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 大会正常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会议严格按照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 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发言或提问应当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 答股东所提问题。但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的问题, 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现 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在表决票中对各项议案发表 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视同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由公 司统一印制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不使用本次会议发放的表决票的,作弃权处 理。会议期间离场者,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 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并将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九、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彻底结束,提倡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参会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 必要距离。 2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4楼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 召 开 当 日 ( 2021 年 5 月 6 日 )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5 月6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坤明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幕,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 员; (三)推选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制订<董事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9、《关于董事长 2021 年绩效奖金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 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7、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8、《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并交回表决票;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 目录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3 目 录 ..................................................................... 5 议案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7 议案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8 议案五: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1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2 议案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5 议案八:关于制订《董事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6 议案九:关于董事长 2021 年绩效奖金的议案 .................................... 37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8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 41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2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3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4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45 议案十六: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6 议案十七: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47 议案十八: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48 议案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49 5 议案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 年,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履行义务并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 会各项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面对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出口运力受限等不利因素,围 绕年度工作计划,秉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强化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加 大研发和技改投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扩大产能;紧紧把握真空绝热 板在下游冰箱市场的需求热度,巩固主要产品市场份额,持续推动主营业务稳健 发展,同时把握疫苗出口商机,提升保温箱销售业绩。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71,129.15 万元,同比增长 37.79%;实现利润 总额 13,355.07 万元,同比增长 26.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357.09 万元,同比增长 21.67%;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116,225.45 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 8.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0,997.94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0.16%。 公司其他重要经营信息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2021 年公司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其中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6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及时披露股东大会议案和决议等相关信息,充分保障 股东的决策权。公司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汪坤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自觉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 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 管依照法定程序产生,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为专职并在公司领薪。公司拥有独 立的产供销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占用资产的情况。 公司组织机构健全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它企业的职能部 门不存在从属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所有职能部门独立行 使职权,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 理制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会 议文件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各位董事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并指导公司经营工作,对财务报表、定期报 告事先作了认真审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 规范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关于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与各利益相关方 的有效沟通,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诉求,实现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 等各方利益与公司共同发展。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7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1 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月 28 日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年终奖金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2 议案 第八次会议 月8日 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3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月 15 日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状况的专项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报告 第十次会议 月 13 日 9、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13、管理层考核管理办法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5、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4 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6 日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7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月8日 1、关于签订《花岗镇人民政府与福建赛特新材股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7 份有限公司关于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项目的投 第十三次会议 月 19 日 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8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 第十四次会议 月 18 日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月 2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和召开,会议的召 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届次 召开时 议案 间 2021 年第一次 2021 年 2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8 日 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年度股 2021 年 5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东大会 月7日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关于签订《花岗镇人民政府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 2021 年第二次 2021 年 8 有限公司关于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项目的投资合 临时股东大会 月4日 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 各项决议,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编制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细致 的沟通,提出专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保证公司定期报告的真 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充分讨论沟通,制订了《管理层考核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发挥自身 的专业优势,在深入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9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就专业性事项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建 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和经营团队在工作实践中借鉴,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规范 经营起到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 益。在信息披露日常工作中,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保持沟通顺畅,对于重大事 项,及时沟通并征求监管部门意见。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 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报告期内,公司以文字互动和录制视频相结 合的方式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举办了两次业绩说明会,以文字互动的方式 通过全景网平台参与了 2021 年度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以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投资者、研究机构及股东保持互动沟通。公司通过上 述多种方式,全面展示公司的产品及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潜力,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作出价值判断。 (七)持续学习提升 2021 年,疫情影响了上市公司参与线下学习培训。然而,为了不断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报 告期间公司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各类线上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首航第 3 期科创板董事长、总经理专题 培训网络课程”的网络学习;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线 上接受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办的“持股行权”业务专题培训;公司财务 总监及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了“福建辖区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编制与审计 专题培训”,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 年第四期独立董事 后续培训。 四、2022 年度工作规划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 10 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职,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继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督促经营层依法合规运 作,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2、继续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发 挥专门委员会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投资者 和研究机构,借助各类线上线下交流平台,保持与投资者通畅的沟通渠道,增进 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建立与投资者融洽互信的良好关系。 5、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做大做强主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继续推进真空 玻璃等产品的产业化进程。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促 进公司持续发展。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施行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提高经营效率。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11 议案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 年,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 事的努力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 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运行进行了监督;通过召开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 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结构、实施方 五次会议 月 28 日 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 六次会议 月 15 日 表同意意见。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4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次会议 月 13 日 6、《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等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第 2、3、4、5、6、8、9 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4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同意意见。 12 八次会议 月 26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7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同意意 九次会议 月8日 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8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1 年半年度募集 十次会议 月 18 日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同意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0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同意意见。 十一次会议 月 26 日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召开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 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报告期内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 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全体监事还通过现 场调研或查阅资料等方式,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履行了监事的监督、检查职 能。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及建议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赋予的职权,通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 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对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认为: 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的表决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勤勉尽职、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报告期内各定期财 13 务报告均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和核查 公司已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对公司报告期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认 为: 公司内控体系规范、合法、有效,且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起到较好的风险防 范作用,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 控制合理、有效。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监事会监督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形,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担保、违规对外 担保等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 关联交易。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及 14 实施内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及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对此事项进行 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报告期间,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监事会认为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出发作出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7、公司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 和丰富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 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 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15 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 对公司内募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存档。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 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展望 1、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独 立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职、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经 营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2、监事会将加强对各项新规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履行监督职权,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3、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投融资、关 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16 议案三: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17 议案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361Z016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依据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分析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1.6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9,253.26 万元,增长 8.65%,其中流动资产总额为 6.65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57.23%,较上年末减少 4,207.76 万元,下降 5.95%;非流动资产总额为 4.9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42.77%,较上年末增加 1.35 亿元,增长 37.13%。公司 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增减变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6,511.25 57.23% 70,719.01 66.11% -5.95% 其中:货币资金 19,742.05 16.99% 23,817.84 22.27% -17.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40.27 6.06% 24.30 0.02% 28876.60% 应收票据 5,568.53 4.79% 5,362.59 5.01% 3.84% 应收账款 14,659.23 12.61% 14,428.57 13.49% 1.60% 应收款项融资 1,578.97 1.36% 2,198.68 2.06% -28.19% 预付款项 747.44 0.64% 826.45 0.77% -9.56% 其他应收款 597.02 0.51% 301.74 0.28% 97.86% 存货 13,108.26 11.28% 7,362.29 6.88% 78.05% 18 其他流动资产 3,469.48 2.99% 16,396.55 15.33% -78.84% 非流动资产 49,714.20 42.77% 36,253.18 33.89% 37.13% 其中:固定资产 33,155.52 28.53% 20,596.45 19.25% 60.98% 在建工程 6,427.80 5.53% 10,902.85 10.19% -41.04% 使用权资产 16.33 0.01%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 5,768.12 4.96% 2,486.79 2.32% 131.95% 长期待摊费用 2,067.10 1.78% 761.18 0.71% 171.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0.21 0.92% 1,009.66 0.94% 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09.11 1.04% 496.24 0.46% 143.65% 资产总计 116,225.45 100.00% 106,972.19 100.00% 8.65% 主要资产变动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1.9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16.99%, 较上年末下降了 17.11%,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持续投入募投项目减少银行存 款所致。其中“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1,661.95 万元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的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 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7,040.27 万元, 占总资产的 6.06%,较上年末增长 288.76 倍,主要系本期将符合银保监办发 〔2019〕204 号文定义的结构性存款计入本科目列报所致。 (3)应收票据: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 5,568.53 万元,占资产总额 的 4.79%,较上年末增长 3.84%。 (4)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4,659.23 万元,占资产 总额的 12.61%,较上年末增长 1.60%。 (5)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1,578.97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 1.36%,较上年末减少了 28.19%,主要系应收票据本期终止确 认所致。 (6)预付账款: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 747.44 万元,较上年末 下降 9.56%。 19 (7)其他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 597.02 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 97.86%,主要系公司本年增加原材料购买保证金所致。 (8)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 13,108.2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11.28%,较上年末增长 78.05%,主要系报告期内原辅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及公 司营业收入增长,库存周转的原材料余额增加,同时受出口航运困难影响, 订单产品延缓交付导致产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3,469.48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 2.99%,较上年末下降了 78.84%,主要系本期将符合银保监办 发〔2019〕204 号文定义的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所致。 (10)固定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 33,155.52 万元,占资 产总额的 28.53%,较上年末增长 60.98%,主要系公司本年二期 3#及 4#厂房 及新增设备转固所致。 (11)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6,427.80 万元,占资产 总额的 5.53%,较上年末下降了 41.04%,主要系募投项目对应的二期 3#及 4# 厂房及设备本期转固所致。 (12)无形资产: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为 5,768.12 万元,占资产 总额的 4.96%,较上年末增长 131.95%,系子公司维爱吉购买工业用地所致。 (13)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 2,067.10 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 171.57%,主要系公司二期厂房装修及配套设施投入增加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1,070.21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6.00%。 (15)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1,209.11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43.65%,主要系设备投入增加导致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为 2.52 亿元,增长 3.55%,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为 2.13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84.25%,较上年末增加 2,037.52 万元,增长 10.60%;非流动负债总额为 3,974.0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15.75%, 较上年末下降了 22.80%。公司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增减变动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流动负债 21,253.50 84.25% 19,215.98 78.87% 10.60% 其中:应付票据 6,168.49 24.45% 6,038.33 24.78% 2.16% 应付账款 7,862.24 31.17% 7,537.82 30.94% 4.30% 预收款项 4.40 0.02% 0.00 0.00% 合同负债 196.67 0.78% 513.41 2.11% -61.69% 应付职工薪酬 1,784.57 7.07% 1,244.20 5.11% 43.43% 应交税费 1,063.12 4.21% 930.07 3.82% 14.30% 其他应付款 1,110.74 4.40% 547.77 2.25% 102.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17.40 4.03% 1,002.75 4.12% 1.46% 其他流动负债 2,045.86 8.11% 1,401.62 5.75% 45.96% 非流动负债 3,974.01 15.75% 5,147.67 21.13% -22.80% 其中:长期借款 1,000.00 3.96% 2,000.00 8.21% -50.00% 递延收益 2,967.97 11.76% 3,144.03 12.90% -5.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4 0.02% 3.64 0.01% 65.74% 负债合计 25,227.51 100.00% 24,363.66 100.00% 3.55% 主要负债变动原因分析: (1)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6,168.49 万元,占总负 债的 24.45%,较上年末增长 2.16%。 (2)应付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7,862.24 万元,占总负 债的 31.17%,较上年末增长 4.30%。 (3)合同负债: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196.67 万元,下降了 61.69%,主要是公司履行与商品交付相关的履约义务、确认收入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1,784.57 万元, 占总负债的 7.07%,较上年末增长 43.43%,主要系公司生产销售规模及效益 增长、人员增加,期末预提薪酬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 1,063.12 万元,较上年 21 末增长 14.30%,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增加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 1,110.74 万元,较上 年末增长 102.78%,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供应商保证金及应付未付费用 增加所致。 (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余额为 1,017.40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46%,主要系公司兴业银行技改基 金委托的长期贷款转至本科目列报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2,045.86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 8.11%,较上年末增长 45.96%,主要系期末背书未终止确认的 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1,000.00 万元,较上年 末下降了 50%,主要系公司归还兴业银行龙岩分行的技改基金委托贷款所致。 (10)递延收益: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 2,967.97 万元,占负债 总额的 11.76%,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与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未摊销完所致。 3、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90,997.94 万元,较上 年末增长 10.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0,997.94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0.38%。主要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增减变动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所有者权益 90,997.94 78.29% 82,608.53 100.00% 10.16% 其中:股本 8,000.00 6.88% 8,000.00 9.68% 0.00% 资本公积 45,605.61 39.24% 45,525.26 55.11% 0.18% 盈余公积 4,000.00 3.44% 3,601.38 4.36% 11.07% 未分配利润 33,392.33 28.73% 25,313.86 30.64% 31.91% 归属于母公司 90,997.94 78.29% 82,440.50 99.80% 10.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168.04 0.20% -100.00% 22 主要所有者权益变动原因分析: (1)资本公积: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45,605.61 万元,较上年 末增长 0.1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2)盈余公积:报告期末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 4,000.00 万元,较上年 末增长 11.07%,主要系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净利润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00%时, 可以不再提取,本期盈余公积相应增加 398.62 万元。 (4)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3,392.33 万元,较 上年末增长 31.9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1 亿元,较上年增长 37.79%,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净利润 11,389.40 万元,较上年增长 21.38%,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847.73 万元,较上年增长 27.86%。主要经营 成果及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比 一、营业总收入 71,129.15 51,619.68 37.79% 其中:营业收入 71,129.15 51,619.68 37.79% 二、营业总成本 59,548.73 42,307.31 40.75% 其中:营业成本 48,258.45 32,846.30 46.92% 税金及附加 581.67 588.74 -1.20% 销售费用 3,212.23 2,575.49 24.72% 管理费用 3,459.11 2,460.17 40.60% 研发费用 3,345.68 2,546.87 31.36% 财务费用 691.60 1,289.75 -46.38% 加:其他收益 1,484.79 1,829.69 -18.85% 投资收益 295.62 594.72 -50.29% 2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97 33.77 -52.70% 信用减值损失 27.88 -226.55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62.08 -448.90 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 153.15 46.79 227.32% 三、营业利润 13,495.76 11,141.89 21.13% 加:营业外收入 47.23 29.98 57.56% 减:营业外支出 187.92 612.41 -69.31% 四、利润总额 13,355.07 10,559.47 26.47% 减:所得税费用 1,965.66 1,176.27 67.11% 五、净利润 11,389.40 9,383.20 21.38% 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57.09 9,335.16 21.66% 主要经营成果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总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1 亿元,同比增长为 37.79%,其中主营业务 收入为 7.01 亿元,较上年增 35.92%,其中实现真空绝热板销售收入 6.81 亿元, 同比增长 35.29%;实现保温箱销售收入 1,914.12 万元,同比增 87.70%。其他 业务收入为 1,037.77 万元。 2、营业总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成本支出为 5.95 亿元,其中营业成本 4.83 亿元, 占营业总成本的 81.04%,同比增长 46.92%;税金及附加 588.74 万元,占营 业总成本的 0.98%,四项费用 1.07 亿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 17.98%,同比增 长 20.70%。 (1)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为 4.83 亿元,较上年增长 46.92%。 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及原辅材料、能源等采购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2)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 3,212.23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为 4.52%,较上年增长 24.7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长,销售 人员薪酬、差旅招待及仓储等费用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 3,459.11 万元,占营业收入 24 比为 4.86%,较上年增长 40.60%%,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相应的管理人 员薪酬、资产折旧及摊销、行政办公费等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 3,345.68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为 4.70%,较上年增长 31.36%,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 研发材料及研发设备折旧与摊销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 691.60 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46.38%,主要系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为 1,484.79 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18.85%,主要系 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为 295.62 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50.29%,主要系 报告期内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减少、取得存款收益减 少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15.9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2.70%,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未到期远期结售汇汇率变化产生的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 27.88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回款及 时、信用期内的应收款增加较少,同时收回 1-2 年的应收账款,相应计提坏 账准备增加较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62.08 万元,较上年减少 386.82 万元, 主要系公司 2020 年开发的部分膜产品未达到质量技术要求,在上年同期计提 减值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 153.15 万元,较上年增长 227.32%,主要 系公司报告内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形成收益所致。 9、营业利润 2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为 1.35 亿元,较上年增长 21.13%,主要系公司报 告期内主要产品真空绝热板及保温箱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10、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为 187.92 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69.31%,主要系 2020 年淘汰部分落后产能,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11、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 11,389.40 万元,较上年增长 21.38%,主要系公 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及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减少,营业利润 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1.81 亿元,与上年末同比下降了 20.69%,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716.14 万元。主要现金流量构 成及变化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比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71.39 6,943.85 20.5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7,516.59 42,949.95 57.2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60.46 981.53 160.8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7.69 864.30 121.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994.73 44,795.78 60.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479.17 23,739.50 87.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510.36 7,563.98 38.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93.16 2,331.93 28.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40.65 4,216.53 33.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623.34 37,851.93 68.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28.61 -27,096.02 不适用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869.06 69,688.51 -47.09% 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20.81 11.41 3588.01%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289.87 69,699.92 -46.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6,312.39 13,755.53 18.59%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500.00 83,000.00 -64.4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0 40.40 -84.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818.49 96,795.94 -52.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7.86 39,545.42 不适用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3,727.74 -1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120.00 -1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0.00 -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227.74 -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 3,600.00 -72.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960.52 2,505.95 18.1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7.34 576.36 -6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47.86 6,682.32 -37.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16.14 18,666.26 不适用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80.11 22,796.24 -20.69%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71.39 万元,较上年增 长 20.56%,主要原因为: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 7.2 亿元, 较上年增长 60.72%,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为 6.75 亿元,较上年增长 57.20%。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6.36 亿元, 较上年增长 68.08%,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原辅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 公司采购支出、薪酬支出、各项税费支出及各项经营费用支出等增加,其中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4.45 亿元,较上年增长 87.36%;支付给职 27 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 1.05 亿元,较上年增长 38.95%;支付的各项税费 为 2,993.16 万元,较上年增长 28.3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5,640.65 万元,较上年增长 33.77%。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28.61 万元,主要 原因为: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 3.73 亿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46.50%,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投 入及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 4.58 亿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52.66%,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购建设备及厂 房增加,同时减少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其中购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1.6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18.59%,投资支付的现金为 2.95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64.46%。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47.86 万元,形成 的主要原因: (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 0,主要系报 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银行信贷融资和证券市场融资所致。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4,147.86 万 元,较上年下降了 37.9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减少及 2020 年支付 IPO 中介费所致,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 1,000.00 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72.2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2,960.52 万元,较上年增长 18.1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87.34 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67.50%。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1.81 亿元,与上年期末同比下降 了 20.69%,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客户回款及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同比上年增长 20.56%,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募投项目, 28 减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且公司未发生金融机构融资及证券市场融 资,使得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716.14 万元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 增减数/增减比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13 3.68 -0.55 偿债能力指标 速动比率(倍) 2.48 3.30 -0.82 资产负债率(合并) 21.71% 22.78% 下降 1.07 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89 4.10 0.79 资产周转能力 存货周转率(次) 4.71 4.91 -0.20 指标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4 0.65 -0.01 综合毛利率 32.15% 36.37% 下降 4.22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2 1.22 16.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 1.23 1.00 23.00% 收益(元/股) 盈利能力及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3% 13.06% 上升 0.07 个百分点 金流量指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11.39% 10.78% 上升 0.61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5 0.87 20.28% 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11.37 10.31 10.33% (一)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1.71%,较上年末下降 1.07 个百分点,主要 系报告期内公司盈利增加了期末未分配利润所致;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减少, 使得公司流动比率为 3.13 倍,较上年期末减少了 0.55 倍,速动比率为 2.48 倍, 较上年末减少了 0.82 倍。 (二)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4.89 次,较上年增加 0.79 次,主要系报告期 29 内销售规模增长且客户回款较好所致;报告期存货周转率为 4.71 次,较上年减 少 0.2 次,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及原辅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库存周 转的原材料余额增加,同时应受出口航运困难影响,订单产品延缓交付导致产成 品库存增加所致;报告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为 0.64 次,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指标 1、毛利率 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2.15%,较上年下降 4.22 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 期公司原辅材料及能源价格大幅上涨,营业成本上升所致。 2、每股收益 报告期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1.42 元,较上年增长了 16.39%,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每股收益为 1.23 元,较上年增长了 23.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 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3.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1.39%,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 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5,较上年增长 20.28%,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客户回款增加,及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30 议案五: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 润 90,202,080.62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3,986,197.20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66,044,225.18 元,减去报告期 内派发的 2020 年度现金红利 28,800,000.00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23,460,108.60 元,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为 455,252,596.60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5 元(含税),共计 36,000,000.00 元,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1.70 %。 如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31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32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谢培仁,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 年开始为福建 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参与项目 1 年); 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梁运来,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 开始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唐婉珍,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3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签字注册会计师梁运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3 (三)审计收费 关于 2022 年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34 议案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00.3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72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 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 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35 议案八:关于制订《董事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更好地发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在发 展战略制定、引领技术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业 绩为导向,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订《福建赛特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36 议案九:关于董事长 2021 年绩效奖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 年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公司遭遇玻璃纤维短切丝 等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全球海运运力不足、运费上升等多 重挑战。在层层压力下,公司董事长汪坤明先生率领经营团队果断决策,积极推 进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加快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线建设以补强产业链;牢牢把 握全球双碳目标,家电能效水平提升,冰箱市场消费升级的市场趋势,加强客户 开发及下游新应用拓展力度,有效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加大真空玻璃等新产品和 新工艺的研发,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空间。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129.15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37.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11,330.09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1.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817.50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7.47%。 鉴于汪坤明先生 2021 年在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引导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按照责任、利益相一致原则并参考公司其他主要管理者全年绩效水平, 公司拟为其计发 2021 年绩效奖金 27 万元(含税)。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37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 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38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 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 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 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真空绝热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 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 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 39 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 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 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 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 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 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 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 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 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 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 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其他事宜。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0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 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2 年-2024 年)》。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1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并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2018 年修订)》《证券法(2019 年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住所、经营范围,并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修订)。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2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福建赛 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修订)。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3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2 年修订)。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4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5 议案十六: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2022 年修订)。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6 议案十七: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 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7 议案十八: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 造活力,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 则,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48 议案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49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 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