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赛特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0-01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3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方
向和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 号)的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4.1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0.1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2020 年 6 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 429.25 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
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42,739.3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
门分所对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进
行审计,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361F0213 号《审计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及其他
公开披露文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项目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
1 低导热系数真空绝 24,939.32 24,939.32 2022 年 3 月
热板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99.75 5,399.75 2022 年 9 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 计 40,339.07 40,339.07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444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计划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投资额 金金额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
1 24,939.32 24,939.32 20,979.47
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99.75 5,399.75 2,785.11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40,339.07 40,339.07 33,764.58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变更前 2022 年 9 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后 2023 年 3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结构作出调整,即将该项目
原计划用于土建工程的资金,调整用于研发中心及其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设备投
入。
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确保研发设备在设计建造过程中公司与设备厂商的充
分论证和优化时间,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
因真空玻璃研发项目的部分关键设备如主腔室、焊接加热器等系公司与长三
角及其周边地区的设备供应商共同设计并向其购置,受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冠疫
情影响,该设备厂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因封控原因无法如期完成设备的生产制
造,生产制造的完成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4月推迟至2022年8月,导致整体设备的
进场安装以及调试时间相应延后。截止目前,该研发设备试验线已开始安装,预
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将延后至2023年3月。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
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福
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兴业证券对赛特新材本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