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赛特新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3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 1300 号创新大厦
14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1,492,4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1,492,4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865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86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坤明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影响,独立董事邵
聪慧先生、刘微芳女士、涂连东先生、董事常小安先生、杨家应先生以视频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影响,监事均以视
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必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影响,公司总经理严浪基先生、副总经理谢振刚先
生、石芳录先生、财务总监肖远斌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及提供抵
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1,312,453 99.5662 180,000 0.4338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1,312,453 99.5662 180,000 0.4338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1,492,453 100.00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公司为安徽
赛特新材有限公
2 司申请银行固定 36,200 100.0000 0 0 0 0
资产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
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现行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