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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特新材:赛特新材: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3-02-11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3)。
    4、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5、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6、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000,000 元。本次分红派息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
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
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50-0.45=16.0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实
施完毕,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