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 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 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4.12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0.1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2020 年 6 月,公司与兴业证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兴业证券给予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的承销费一定折让,折让金额为 429.25 万元(扣除增值税后)。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因此变更为 42,739.39 万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对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0]361F0213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381.33 万元,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43,178.49 加:兴业证券折让的承销费 429.25 减:以超募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902.74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5,012.2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44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166.36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37.83 募集资金余额 7,381.33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 未到期的金额 5,28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 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与监督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兴业证券、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 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2022 年,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 35050169750709666688 203.53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129980100100342387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592902732210103 1,693.6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171050100100880990 204.17 合计 2101.33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 未到期的金额 5,280 万元。 三、2022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19,782.97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 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 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 40,000.00 万人民币 (包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且该 15,000.00 万元人 民币(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及 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情况如下: 序号 协议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 七天通知存款 780.00 2021/3/23 无期限 司龙岩龙津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2 七天通知存款 500.00 2021/9/27 无期限 限公司连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 七天通知存款 500.00 2021/9/27 无期限 限公司连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 七天通知存款 500.00 2022/1/18 无期限 限公司连城支行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知存款 1,000.00 2022/1/18 无期限 序号 协议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限公司连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6 七天通知存款 1,000.00 2022/1/18 无期限 限公司连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7 七天通知存款 1,000.00 2022/1/18 无期限 限公司连城支行 合计 5,280.00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 分超募资金 72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720 万元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72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 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以使公司能 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尽快释放产能。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 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 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 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对原“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部分生产工 艺进行改进,引入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线并同步调整配套设施,实现产业链向 上游延伸;因子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投建了可满足生产所需的膜生产线,出于整 体经济效益考虑,公司将不再对该募投项目中的 2 条膜生产线进行投资;(2)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将原计划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 工程的资金调整为用于研发中心及其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设备投入,而“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所需办公室、研发实验室及产品试制车间等附属设施,公司将利用 现有场地或通过租赁的方式予以解决。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进行调整。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3 月。因真空玻璃研 发项目的部分关键设备如主腔室、焊接加热器等系公司与长三角及其周边地区的 设备供应商共同设计并向其购置,该设备厂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无法如期完成设 备的生产制造,生产制造的完成时间由原定的 2022 年 4 月推迟至 2022 年 8 月, 导致整体设备的进场安装以及调试时间相应延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 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赛特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赛特新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兴业证券对赛特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739.3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18.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452.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末累计 已变更 截至期 项目达 投入金 项目可行 项目,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末投入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调整后投 额与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资总额 诺投入 生重大变 更(如 总额 金额(1) 额 金额(2) (%)(4)=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金额的 化 有) (2)/(1) 期 差额(3) =(2)-(1) 年产 350 万平方米 超低导热系数真空 是 24,939.32 24,939.32 24,939.32 2,389.67 21,045.67 -3,893.65 84.39 2022/03 2,554.83 注1 否 绝热板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5,399.75 5,399.75 5,399.75 1,808.52 3,966.53 -1,433.22 73.46 2023/03 不适用 注2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注3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339.07 40,339.07 40,339.07 4,198.19 35,012.20 -5,326.8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400.32 2,400.32 2,400.32 720.00 1,440.00 -960.32 59.9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400.32 2,400.32 2,400.32 720.00 1,440.00 -960.32 — — — — — 合计 — 42,739.39 42,739.39 42,739.39 4,918.19 36,452.20 -6,287.19 — — — — —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报告期内,“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已完成计划投建内容,已形成一套年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 350 万平方米的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生产线,其中湿法宽幅芯材生产线 1 条,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线 1 套、单体式真空封装机 35 台 因(分具体项目) 等主要设备,以及若干包装设备、检测设备、物流设备等。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3 月。因真空玻璃研发项目的部分关键设备如主腔室、焊接 加热器等系公司与长三角及其周边地区的设备供应商共同设计并向其购置,该设备厂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无法如期完成设备的生产制造, 生产制造的完成时间由原定的 2022 年 4 月推迟至 2022 年 8 月,导致整体设备的进场安装以及调试时间相应延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19,782.97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况 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0]361Z0073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 40,000.00 万人民币(包含本数)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最高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 行现金管理,投资 类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进行现金管理,且该 15,000.00 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告编号: 相关产品情况 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5,280.00 万元,其中:将 4,500.00 万 元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天通知存款户;将 780.00 万元存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七天随机户。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72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银行贷款情况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72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形成原因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 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以使公司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尽快释放产能。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 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募集资金其他使 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议案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用情况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主体。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3 月。因真空玻璃研发项目的部分关键设备如主腔室、焊接加热器等 系公司与长三角及其周边地区的设备供应商共同设计并向其购置,该设备厂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无法如期完成设备的生产制造,生产制造的 完成时间由原定的 2022 年 4 月推迟至 2022 年 8 月,导致整体设备的进场安装以及调试时间相应延后。该研发设备试验线已开始安装,预计 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将延后至 2023 年 3 月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主体。 注 1: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至 2022 年 3 月末结束,于 2022 年 4 月起逐步投产,项目自建设期至今已释放部分产能,本年度已产生效益 2,554.83 万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个正常经营年度,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增长需求,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