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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硕世生物: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4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度,我们作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19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会议,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重

要决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为公司的

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专业资质及能力,在各自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

  (一)现任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邵少敏,男,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职称。2007年10月至今,任广

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1年5月至今,任浙江广宇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仲裁委仲裁员;2015年11月至今,

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兼职导师;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张林琦,男,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斌辉,男,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经济师(中级)职称,保荐代表人。2009

年5月至2016年7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行总部

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招银协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任职符合条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邵少敏        7        7     0       0       否         2
何斌辉        7        7     0       0       否         1
张林琦        7        7     0       0       否         1


     2019年度,我们按时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

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们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19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

规范运行内部控制、重点研发项目进度等情况汇报。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议2次。作为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我们分别亲自参与了各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我们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未提出

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时刻关注披露的重要信息,

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问题。

     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实地考察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

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管与我们以多种形式保持定期或者不定期

的沟通,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及材料,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

权,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

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2019年3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关联交

 易情况的议案》外,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

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12,933,570.00

     减:本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20,468,811.09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置换金额     115,396,911.09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05,531.3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92,570,290.27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92,570,290.27 元 , 其 中 使 用 闲 置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金 额 为
460,000,000.00 元。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聘任一名副总经理,经审阅人员履历,一致认

为该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时,我们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2019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

地域、行业水平确定,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发放程序

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

守、勤勉尽职,认真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独立的

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投入规模和发展预期,2018年不做利

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账股本。该方案符合公司当时的经营需

要和未来公司资金计划,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我们未发现公司及股

东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地执

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按照各自的工作

制度认真尽职地开展工作,我们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

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

公司董事会的提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

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参与公司重大的决策,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正确决
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0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

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建议,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