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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12-07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0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阶段,暂未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涉案金额: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
新创”)要求判令房永生、梁锡林、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闰康生物”)支付回售价款
26,870.66 万元、逾期支付回售价款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用;南
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浚一期”)要求判令房永生、梁锡林、闰康生物支付回售价
款 49,902.32 万元、逾期支付回售价款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仅涉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合伙人之间纠纷,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影响,且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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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高
科新创及新浚一期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房永生、
梁锡林、闰康生物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已对闰康生物持有硕
世生物的 400 万股份进行冻结。
    截止本公告日,高科新创、新浚一期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另经公司查询,梁锡林、
房永生分别持有的闰康生物 4,500 万元、500 万元份额已被冻结。
    二、本案相关情况说明
    本案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因上
述两起诉讼案件除金额以外事实情况及请求内容均相同,故以下
合并说明。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原告”)
    被告:房永生、梁锡林、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被告”)
    (二)事实和理由
    2016 年 12 月,两原告作为投资方与三被告签订相关协议,
两原告共同认购闰康生物新增出资人民币 1,260.0321 万元,认
购价款为 10,000 万元,其中高科新创认购闰康生物新增出资人
民币 441.0112 万元,认购价款为人民币 3,500 万元,新浚一期
认购闰康生物新增出资人民币 819.0209 万元,认购价款为 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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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上述认购价款均已于当月缴付。同时双方对于包括上市后
回售权等事项进行约定。
    2020 年 7 月 13 日,两原告要求被告购买其所持闰康生物的
全部合伙份额。其中高科新创持有闰康生物 7.0449%合伙份额,
对应硕世生物已发行 109.9004 万股股份;新浚一期持有闰康生
物 13.0833%合伙份额,对应硕世生物已发行 204.0995 万股股份。
高科新创要求的回售价款为 26,870.66 万元,新浚一期要求的回
售价款为 49,902.32 万元。
    (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向高科新创支付合伙份额回售价
款人民币 26,870.66 万元,向新浚一期支付合伙份额回售价款人
民币 49,902.32 万元;
    (2)依法判令三被告向高科新创、新浚一期赔偿因逾期支
付回售价款导致的利息损失;
    (3)依法判令闰康生物协助高科新创、新浚一期分别办理
闰康生物所持硕世生物 109.9004 万股、204.0995 万股股份质押
登记手续(质押权人分别为高科新创和新浚一期,出质人为闰康
生物);
    (4)案件诉讼费均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良好,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已
经大幅超过 2019 年度全年水平,2020 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将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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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增长。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诉讼结果。公司控股
股东确认,本次诉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及时跟进诉讼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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