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
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 2020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根据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
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 2020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1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
上,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
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
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
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 2020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严守了职业
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编制审计计划、
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了独立的审计报告,
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
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
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关于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2020 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
含但不限于本外币各项借款、贸易融资、申请承兑、信用证、保
函、银行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授信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
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融在授信额度内
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规定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目。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