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凌云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我们作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科技与发展储
备资金”增加投资,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
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投向相一致,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况,且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
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
资金用途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
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未来具体项目规划的议案》
    公司对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未来具体项目规划,是在结合业务经营的实际
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进行的细化。有助于募集资金合
理、有序、高效地使用,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事项,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
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