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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云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24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1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王琨作为征集人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详情请查阅 2023 年 2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4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艺、赵严、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宁波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400        凌云光               2023/3/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
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送达,信函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
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宝兴、姜梅英
         联系电话:010-52349555
         邮箱地址:BODoffice@lusterinc.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二)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
         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