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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云光: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三、附件……………………………………………………………第 11—14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1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2 页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 13-1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6-238 号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凌云光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凌云光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凌云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凌云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4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凌云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凌云光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 2 页 共 14 页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08,054.56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B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B4

                       项目投入                           C1                    26,655.41

                       利息收入净额                       C2                     2,257.75
本期发生额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C3                    19,656.8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C4                     9,158.49

                       项目投入                      D1=B1+C1                   26,655.4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257.7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D3=B3+C3                   19,656.8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D4=B4+C4                    9,158.4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54,841.54[注]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4,841.54

差异                                                     G=E-F                       0.00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凌云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

                                      第 4 页 共 14 页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5日,公司就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连同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3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4 个通知

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004950517                  15,205,519.81
中关村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定期存款账户               455,177,749.95   定期存款
中关村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0207919200216882          4,088,307.00
北京海淀知春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0207914200003421         30,217,500.00   通知存款
北京海淀知春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8110701013502310273          1,435,655.03
清华科技园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8110701033102347203         50,513,333.47   通知存款
清华科技园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   8110701013102077259            110,353.04
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   8110701032902347202         52,875,618.94   通知存款
区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7066002                   63,624,053.36
北京成府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账户               504,860,625.00   定期存款
北京成府路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12463000000112383            5,378,790.22
工业园区支行


                                   第 5 页 共 14 页
先进光学
与计算成
              否      21,000.00    不适用    21,000.00    7,629.80        7,629.80      -13,370.20        36.33   2024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像研发项
目
新能源智
能视觉装      否      15,000.00    不适用    15,000.00      741.50          741.50      -14,258.50        4.94    2025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备研发
数字孪生
与智能自
              否      15,000.00    不适用    15,000.00      795.77          795.77      -14,204.23        5.31    2025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化技术
研发
基于视觉
+AI 的虚
拟现实融      否      21,369.84    不适用    21,369.84      153.60          153.60      -21,216.24        0.72    2025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内容制
作中心
补充营运
              否      37,526.23    不适用    37,526.23   19,656.88       19,656.88      -17,869.35        52.3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
              否       9,158.49    不适用    9,158.49     9,158.49        9,158.4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合   计     -     208,054.56    不适用   208,054.56   55,470.78       55,470.78   -152,583.7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 8 页 共 14 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先进光学与计
                                               算成像研发等项目的建设,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15,887.43 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并经保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15,887.43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
                                               6-408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置换募集资金 15,887.4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含本
                                               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年末未到期未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458,572,688.50 元,其
                                               中: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购买定期存款 45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为 5,177,749.95 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购买定期存款 50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为 4,860,625.00 元;
                                               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知春路支行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为
                                               217,500.00 元;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科技园支行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5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
                                               为 513,333.47 元;于中信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52,340,000.00 元,利
                                               息收入为 535,618.94 元;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购买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金额分别
                                               为 350,000,000.00 元、1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分别为 4,693,722.30 元、234,138.84 元。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案》,并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9,158.49 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第 9 页 共 14 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
                                                  案》、《关于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未来具体项目规划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同意公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司将超募资金除去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9,158.49 万元之外的 21,369.84 万元用于基于视觉+AI 的虚拟现实
                                                  融合内容制作中心项目,同意公司将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共 67,526.23 万元分别分配 15,000.00 万元、15,000.00
                                                  万元、37,526.23 万元具体用于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补充营运资金项
                                                  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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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 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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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
                                                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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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周立新 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
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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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李勤 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
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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