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路维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2-3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阅
读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
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意识,能够调动独立
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梁新清 李玉周 杨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