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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路维光电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5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
份有限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度内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审议各项议案,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玉周、杨洲、刘鹏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
成员总数的 2/3,其中李玉周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共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会议召开
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2 月 13 日
                                     的议案》
 二次会议
                                     (一)《关于 2019 年-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等文件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二)《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4 月 28 日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四)《关于 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一)《关于各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7 月 6 日
                                     的议案》
 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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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五次会议                             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
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
告及相关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三)审阅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督及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和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
计提出的问题发表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五)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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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
司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及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情况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
勉、认真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的沟通,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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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签署页)




        李玉周                  杨洲                    刘鹏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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