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23-04-21
公司代码:688403 公司简称:汇成股份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搭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并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设计了涵盖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与研发创新活动的实际需要,并
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研发创新活动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公司未来将继续不断改进和提高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970,656
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
事项》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
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 2022
年新上市公司,属于存在非强制性披露的特殊情形,因此未披露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郑瑞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