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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成股份: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程敏、独立

董事蔺智挺、非独立董事吴海龙,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程敏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全部通过。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2021 年度财务报表
                      的议案》;
 1      2022.02.28                                               一致同意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评估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能力。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2      2022.04.10    议案》;                                   一致同意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会计报
 3     2022.08.08                                              一致同意
                    表(未经审计)的议案》。

 4     2022.10.26   审议《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从

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

行各项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

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

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

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

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公

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咨询和建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

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

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

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董事会办

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

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

了审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郑瑞俊及配偶杨会、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属于关联担保交易,该关联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

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

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程敏、蔺智挺、吴海龙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