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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创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
富创精密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沈阳富

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6.3334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 69.99 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791.0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6,309.9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481.12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15937 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100,000.00           100,000.00



                                       1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60,000.00        160,000.0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
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481.1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86%。公司
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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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
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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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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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欢                      张明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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