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创精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3-0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
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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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
期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
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或净利润(B)进行考
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业绩考核目标
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亿元)
对应考
归属安排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核年度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24.00 20.00 3.20 2.6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36.00 28.00 4.80 3.6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45.00 40.00 6.30 5.4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m>A≥An X1=A/ Am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B) Bm>B≥Bn X2=B/ Bm
B<Bn X2=0%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MAX
(X1,X2)=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