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04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资料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
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
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相关的文件,我们对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
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
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以及具备足
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认可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所需要的。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定文 李丽山 李志勇 彭罗民
日期: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