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1-07-30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拟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将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中国
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
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本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
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
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苏子孟、夏毅敏、万良勇
2021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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