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8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47,795.7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2.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4,173.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116.88 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 00277 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356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并将用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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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中。
二、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具体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中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等计划,由相关部门在签订采购
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采用票据的结算方式,并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后,签订合同;
(二)采用票据方式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
款,注明付款方式,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三)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票据支付
募投项目的台账;
(四)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次
月初对未置换的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
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承兑汇票,在承兑汇票到期
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在背书
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代表人;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
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
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
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
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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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铁建重工使用票据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铁建重工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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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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