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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建重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铁建重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铁建重工上市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铁建重工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3                                                 等方式,了解铁建重工业务情况,对铁建重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工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铁建重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铁建重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5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铁建重工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做出的各项承诺
                                                   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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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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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保荐机构对铁建重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告的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铁建重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铁建重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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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13                                                  持续督导期间,铁建重工未出现该等事项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14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铁建重工未发生前述情况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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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2021 年半年度,铁建重工不存在需要专项现
 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场检查的情形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铁建股份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及关联租赁等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铁建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保持较
为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产品的研发及业务开拓,虽然使关联交
易收入占比同比下降 9 个百分点,但关联交易收入绝对值较上年同期仍有增长。公司将
保持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及时、充分做好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
的公正、透明。

       (二)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隧道掘进机、轨道交通设备及特种专业装备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铁路、城市
轨道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基础建设领域的产业政策、宏观经济调控的变动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报
告期内,公司研判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研制适应其他新市场的高端智能化新产品,提
高核心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在智能化、机器人化等领域,矿山、农机等市场
业绩同比均有所增长。但是,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的影响仍然存在。




                                              3
    (三)客户集中度风险

    公司涉及的主要产品包括隧道掘进机、轨道交通设备和特种专业装备,主要面向交
通基建行业建设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受我国交通基建行业投资主体特点影响,公司下
游客户比较集中,主要为国铁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中国中铁、铁建股份为代表的大
型交通基建施工类企业,以及专业工程设备租赁商等。公司正通过大力推进矿山、绿色
建材、农业机械、新型轨道交通、新材料等新产业的发展,抢占新兴市场,扩大客户群
体。报告期内,公司新兴产业收入虽有增长,但主要产品收入仍然面向基建和工程施工
方面,客户集中度仍然较高。

    (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和安全风险

    公司涉及的主要产品包括隧道掘进机、轨道交通设备和特种专业装备等,主要应用
于大型铁路、城市轨道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工程项目等。可能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生生
产或运营事故的风险,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建立严格的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强化质量管控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班组责任制,努力
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和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五)零部件、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链安全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同种类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成本的
上升。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需要使用进口零部件,如果主要供应商供货情况发生重大调
整可能对公司供应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在原材料价格管理方面采取战略协作、集采招标、
广入严选供应商等方式,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增长;在供应链安全方面,采取主次备供
应商并存,寄售制、配送制等保供措施,开展“五化”工作,实行零部件国产化、通用
化。但大宗物资的价格波动以及关键零部件的供应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六)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存在
逐步增加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回款清欠机制,实行多形式的回款策略,执行奖励与惩
罚相结合的回款考核制度;公司执行严格对客户进行分级评价制度,针对不同的客户采
取不同的收款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集中于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随收入相应增长。


                                      4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4,865,079,490.13    3,157,756,752.73               5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4,884,276.47      711,155,680.75                28.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66,342,362.24      643,721,204.57                34.5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4,810,876.56     -538,068,200.52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808,950,323.11    8,276,155,713.37               54.77
总资产                             23,455,108,636.80   17,059,814,985.46               37.49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8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8              3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2                 0.17              29.4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7                 9.68   增加0.7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9.92                 8.77   增加1.15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31                 6.43   增加0.88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54.07%,主要是公司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较
低,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展区域经营,加大营销投入,同时受国家基础建设投入增大影
响,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增幅较大。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同比增加 28.65%和 34.58%,主要因公司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

                                           5
所增加。

       3、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均比上年末增幅较大。

       综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跻身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 30 强,位列 2021 年全球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制造商 5
强榜单榜首,是 A 股市场上首例央企分拆境内 A 股上市子公司,也是工程机械行业第
一家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得益于坚持“两型三化九力”发
展战略,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经过十多年打造和发展,铁建重工已经初步成长为创新
型企业。主要产品和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整体技术水
平在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铁建重工建立健全
了风控体系与制度流程体系,通过加强财务、质量、安环等方面的风险预控,有效提升
风险管理工作效率与效果。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35,541.8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75.04%;研发费
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7.31%,比去年同期增加 0.88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陆续下线了多台 TBM、盾构机、顶管机等高质量产品;开发了整
组自动化道岔 58 个,与同期相比新产品开发数量增加 253%;完成了凤凰磁浮文旅项目
的全部磁浮轨排生产和铺设技术服务、上海浦江线 APM 轨道检测机器人的工程样机研
制;成功研制了一批高原铁路隧道施工装备,包含隧道施工机器人、多功能钻机、湿喷
台车、拱架台车、除尘台车等,产品类型覆盖隧道超前地质勘探、开挖、支护等施工工
序。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160 件(累计有效授权专利总数为 1,234 项),发明


                                         6
专利“敞开式掘进机”获中国专利金奖;获批湖南省模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承担的隧道
掘进机基础件自主攻关领域 3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承担和参与了数十项国家
级、省部级科技项目的研发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编制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所示: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89                 57               1,345               333
实用新型专利                   67                 94               1,001               791
外观设计专利                   10                     9             138                110
软件著作权                     22                 13                 86                 72
其他                               0                  0                  0                  0
        合计                  288                173               2,570              1,306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数量为:1,285,18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
1,477,957,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7 元。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47,795.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4,173.66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116.88 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 00277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356 号)。经审验,
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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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
集资金账面余额为 3,629,602,361.53 元。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
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836,262,300 股,通过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277,700 股,本
期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独立董事苏子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00 股。除此以外,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独立董事苏子孟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
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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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郭允                                             樊婧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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