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3-31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 2021 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株洲中铁电气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合
计为 914.9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株洲中铁电气物资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合计 914.95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6%。
2021 年度,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