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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建重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铁建重
工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铁建重工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3                                                 等方式,了解铁建重工业务情况,对铁建重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工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铁建重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铁建重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5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铁建重工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做出的各项承诺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
        范等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9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保荐机构对铁建重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告的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铁建重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铁建重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12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13                                                  持续督导期间,铁建重工未出现该等事项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14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铁建重工未发生前述情况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2021 年,铁建重工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
 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的情形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通过持续的变革创新,公司构筑了九种主要核心竞争力,涉及到党建引领、技术创
新、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风险控制、生产管理、数字化等各个方面。这些核心竞争
力,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调整、技术革新、商业模式改变等因素,会存在弱化
和缺失的可能性。但经过十多年的历史沉淀,公司持续构筑的这九种核心竞争力,已经
形成了较强的“护城河”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同种类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成本的
上升。公司部分产品需要使用进口零部件,可能对公司供应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在原材
料价格管理方面采取战略协作、集采招标、广入严选供应商等方式,控制原材料采购价
格增长;在供应链安全方面,采取主次备供应商并存,寄售制、配送制等保供措施,实
行零部件国产化、通用化。

       (三)财务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存在


                                              3
逐步增加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回款清欠机制,实行多形式的回款策略,执行奖励与惩
罚相结合的回款考核制度;公司执行严格对客户进行分级评价制度,针对不同的客户采
取不同的收款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集中于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随收入相应增长。

    (四)行业风险

    公司隧道掘进机、轨道交通设备及特种专业装备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铁路、城市
轨道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紧跟“国家战略”,加强对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打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
高、差异化的装备,形成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优势。国家基础建设领域的产业政策、
宏观经济调控的变动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面临冲击,可能对公司新签合同及营业收入产生不利影响,特
别是对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有较大阻碍;境内新冠疫情虽得到有效控制,但境外疫情扩
散加剧、未得到有效控制,发达经济体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了主要资产价格普遍大
幅上涨,出现了通胀压力。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
力”。公司通过加强宏观经济分析,积极利用经济稳定政策,分散、消除宏观经济可能
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2021年           2020年
                                                                        减(%)
营业收入                             951,728.67      761,074.47              2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549.3      156,721.18              1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57,549.55      140,007.86              12.53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08.77     -33,484.42                  -


                                        4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17,201.91            827,615.57                71.24
总资产                             2,266,582.53       1,705,981.50                   32.86



                                 2021年           2020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41                      -7.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41                      -7.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34             0.37                      -8.11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3           20.55            减少 5.0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4.09           18.87            减少 4.78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12             7.27         减少 0.15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5.05%,主要是公司在保持成熟优势产业稳步增长的
同时,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市场开拓成绩显著,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

    2、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均比上年末增幅较大。

    3、为确保销售合同正常履行,公司需提前备料,生产采购资金量增加,但受业主
方项目结算周期长等原因,回款较慢,导致公司 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幅度较大。

    4、2021 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上
市,股本和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跻身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 30 强,位列 2021 年全球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制造商 5
强榜单榜首,是 A 股市场上首例央企分拆境内 A 股上市子公司,也是工程机械行业第
一家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得益于持续增强九种核心竞争力。

                                       5
经过十多年打造和发展,铁建重工已经初步成长为创新型企业。主要产品和技术均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在
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铁建重工建立健全了风控体系与制度流程体系,
通过加强财务、质量、安环等方面的风险预控,有效提升风险管理工作效率与效果。

       2021 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公司研发费用为 67,753.63 万元,较去年增长 22.53%;研发费用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 7.12%,较去年减少 0.15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陆续下线了多台 TBM、盾构机和掘进机等产品,助力国内外重大
工程建设。公司研制的国产最大直径盾构机“京华号”创造了 14 米以上超大直径盾构
机单月进尺施工纪录,成果作为行业唯一代表参展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扣
件和弹条自动化生产工艺不断改进,入榜国家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
道岔系列新产品开发数量与同期相比增加 57%;完成凤凰磁浮文旅项目的全部磁浮轨排
研制和铺设技术服务;实现了国产全工序隧道钻爆法施工装备大批量应用于高原铁路建
设。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346 件,累计专利总数为 1,554 件,发明专利“敞开
式掘进机”获中国专利金奖,成果“隧道施工智能化作业机群自主研制及产业化应用”
获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特等奖,全断面隧道掘进机通过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复
审;获批湖南省模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承担的隧道掘进机基础件自主攻关领域 3 项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新增承担 2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增发布主编《隧道预切槽
设备》等三项国家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所示: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389             131             1,567             418


                                         6
实用新型专利                 187              198          1,122              997
外观设计专利                  16                17          144               139
软件著作权                    24                24           84                84
其他                           0                 0            0                 0
        合计                 616              370          2,917             1,638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数量为:1,285,18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
1,477,957,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7 元。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47,795.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4,173.66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116.88 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 00277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356 号)。经审验,
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进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铁建
重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7
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5,675.71 万元,其
中: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 144,025.46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650.04 万元、银
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 0.21 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1704988018889888888                544,871,909.77
限公司                 长沙星沙支行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109598888888              380,863,476.16
限公司                 长沙分行星沙支行
中铁隆昌铁路器材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8902098010988               37,694,507.40
司                     长沙分行星沙支行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1704888019988888896                 94,070,295.42
限公司道岔分公司       长沙星沙支行
株洲中铁电气物资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1704888018877888888                 68,726,989.09
司                     长沙星沙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铁建重工新疆有限公司                         431704889018877778888               216,088,594.15
                        长沙星沙支行
                                 合计                                          1,342,315,771.99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
持情况

    截 至 2021 年 末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3,836,262,300 股,通过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277,700 股,本
期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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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独立董事苏子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00 股。除此以外,公司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苏子孟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
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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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郭允                                            樊婧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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