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铁建重 工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铁建重工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3 等方式,了解铁建重工业务情况,对铁建重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工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铁建重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铁建重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5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铁建重工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9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保荐机构对铁建重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告的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铁建重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铁建重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12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13 持续督导期间,铁建重工未出现该等事项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14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铁建重工未发生前述情况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2022 年半年度,铁建重工不存在需要专项现 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场检查的情形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同种类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成本的 上升;公司少量产品使用进口零部件,国际供应链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生产带来一定影响。 在原材料价格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采取战略协作、集采招标等方式, 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增长;在供应链安全方面,公司与上下游企业形成协同创新体系, 严选供应商,签订战略性协议,采取主次备供应商并存、寄售制、配送制等保供措施, 增强供应链的韧性;在国产化方面,公司加大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性进 展,进一步推进零部件国产化、通用化。 (二)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存在增加的可能性。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 要集中于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回款可控程度相对较高。公司制定了回 款清欠机制,实行多形式的回款策略,执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回款考核制度;执行严 格的分级评价制度,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调整收款机制。 3 (三)行业风险 公司隧道掘进机、轨道交通设备及特种专业装备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铁路、城市 轨道交通、新型轨道交通、矿山、水利水电、抽水蓄能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包括公路、 桥梁、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基础建设领域的产业政策、宏观经 济调控的变动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的拓展。2022 年,“稳增长”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战 略性工程、超级工程陆续开工,为科研攻关能力强的铁建重工带来新机遇。 (四)宏观环境风险 国内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国际 方面,全球多个地缘政治高风险地带,面临相关国家政经形势动荡、政策稳定性差、营 商环境不完善等多重挑战,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面临冲击,可 能对公司新签合同及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紧跟国家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 障国家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 略方针,加强对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打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差异化的高 端智能装备,形成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36,189.86 486,507.95 1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440.75 91,488.43 1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5,453.59 86,634.24 10.1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46.70 -73,481.09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66,338.17 1,417,201.91 3.47 总资产 2,376,204.03 2,266,582.53 4.84 4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4 -2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4 -2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8 0.22 -18.1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5 10.47 减少3.5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6.54 9.92 减少3.38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24 7.31 增加0.9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增幅较大,主要因为公司加大销售 回款力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得到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末下降 20.83%,主要因为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公开发行约 12.85 亿股普通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 行约 1.93 亿股普通股,普通股股数增加导致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 降。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 3.52 个百分点,主要因为 公司 2021 年 6 月成功上市募集资金且 2021 年下半年及 2022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导致 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综上,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隧道掘进机、轨道交通设备和特种专业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 售、租赁和服务业务。公司以工法为基础,结合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不断丰富产品种 类、优化升级产品性能,具备为终端用户提供适用于多种复杂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 业化和智能化高端装备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地下工程装备和轨道交通 装备大规模定制化企业,公司研发实力、市场占有率、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 力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1 年,公司排名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 50 强营业利润率第 1 5 位,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 50 强第 30 位。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44,168.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27%;研发 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8.24%,比上年同期增加 0.93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 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公司自主研制了高原铁路大直径多支护 TBM“高原明珠号”、 应用于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的硬岩隧道掘进机(TBM)“江源 15 号”、应用于澳门大 直径盾构机、矿用敞开式 TBM“拓新号”、出口塞尔维亚双护盾 TBM、出口菲律宾双 护盾 TBM“茉莉号”、侧向通过速度 45km/h 直向通过速度 160km/h 磁浮道岔、并排式 双螺旋出渣盾构机、大直径复合式硬岩顶管机、清淤机器人、救援钻机、智能装药台车、 小型连续墙等产品;打造 52 台盾构机施工机群,应用于广州地铁建设;研制高原三臂 凿岩台车、高原湿喷台车等全工序隧道钻爆法施工装备并应用于高原高海拔铁路隧道施 工。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252 件,累计授权专利为 1,807 件,获得的知识产权 情况如下所示: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257 102 1,871 521 实用新型专利 155 147 1,274 1,144 外观设计专利 3 3 148 142 软件著作权 2 22 104 104 其他 0 0 0 0 合计 417 274 3,397 1,911 6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数量为:1,285,18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 1,477,957,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7 元。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47,795.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4,173.66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116.88 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 00277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356 号)。经审验, 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6,130.95 万元,其中: 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 184,479.84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650.04 万元、银行手 续费支出为人民币 1.0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1704988018889888888 443,614,822.18 有限公司 星沙支行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955109598888888 126,510,695.57 有限公司 分行星沙支行 中铁隆昌铁路器材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128902098010988 33,438,182.01 公司 分行星沙支行 7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1704888019988888896 83,511,650.36 有限公司道岔分公司 星沙支行 株洲中铁电气物资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1704888018877888888 65,294,353.01 公司 星沙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铁建重工新疆有限公司 431704889018877778888 197,175,225.02 星沙支行 合计 949,544,928.15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使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 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836,262,300 股,通过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277,700 股,本 期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独立董事苏子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00 股。除此以外,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独立董事苏子孟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 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8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郭允 樊婧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