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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科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哈铁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2022-12-14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
                                                         1-3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230C016386 号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
技”)截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的《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
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2 年)》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哈铁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哈铁科技董事会
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专项
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哈铁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哈铁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的专项
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2 年)》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
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5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9,6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04,784,905.67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1,524,815,094.33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开设的人民币专用账户
174001137071 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230C000569 号《验资报告》。

    二、 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预计总投资 预计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资金(万元)

 收购国铁印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哈铁科技        33,824.14      33,824.14



                                       1
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哈铁科技           11,833.90      11,833.90

天津武清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哈威克           13,096.62     13,096.62

轨道交通智能识别终端产业化项目        哈威克            5,601.64       5,601.64

                      合 计                            64,356.30     64,356.30

    在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上述拟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 118,531,974.55 元(不含增值
税),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8,605,056.47 元,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
                              金额(不含增
           费用明细                             支付金额(不含 本次置换金额
                                值税)
                                                   增值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08,558,490.58      3,773,584.91    3,773,584.91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1,852,226.37      1,852,226.37    1,852,226.37

律师费用                         2,403,773.52      2,403,773.52    2,403,773.52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64,150.94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
                                  953,333.14        575,471.67      575,471.67
其他

             合计              118,531,974.55      8,605,056.47    8,605,056.47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2 年)》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制
度的规定,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


                                      2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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