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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美诊断: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2024-04-30  

                        公司代码:688468                          公司简称:科美诊断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1,108,000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514,913股后的股本394,593,08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49,324,135.8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3.47%。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
份数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公司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种类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科美诊断           688468           不适用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燕玲                           李诗阳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
办公地址
                    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           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
电话                010-58717511                     010-58717511
电子信箱            ir@chemclin.com                  ir@chemclin.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临床免疫化学发光诊断检测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公司产品为基于光激化学发光法的 LiCA系列诊断试剂和基于酶促化学发光法的 CC 系列

诊断试剂及仪器,主要应用于传染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甲肝、戊肝等)标志物、

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标志物及炎症等的检测。

    光激化学发光是一种利用抗原-抗体间特异性结合形成感光微球与发光微球相互接近的连接

结构,进而实现单线态氧的传递,诱导光激发化学发光过程的“免分离”均相免疫分析方法,具有

纳米、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创造性地解决了非均相免疫分析方法需要多步骤清洗可能引起

的检测误差等问题。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在国内率先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形成 LiCA系列产品。酶促化学发光是利用酶作为标记物,

并通过酶催化发光底物产生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公司在国内较早从事酶促化学发光研究并开

发形成 CC 系列产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219 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其中 LiCA
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 87 项,CC 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 58 项,其它(主要为生化试剂)产品注册

证 74 项。公司化学发光检测试剂涉及传染病、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

标志物及炎症等领域,基本覆盖了国内化学发光检测临床使用量较大的主要检测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产品及配套的检测仪器如下:
       项目                              LiCA 系列                              CC 系列
  技术原理                              光激化学发光                         酶促化学发光
                                                                            可大批量快速检
  主要优势           纳米、免清洗、光激发、检测性能优异、检测通量高
                                                                                  测
                                                       LiCA     LiCA AT
          型号       LiCA500          LiCA800                                   CC 1500
                                                       Smart      5000


          样例


                  最高 500T/小时,   最高 600T/小               单模块恒速
                                                    200T/小时,
主要              一次可加载 198     时,一次可加               500T/小时, 四针加样,380T/
          主要                                       急诊项目
配套              个样本,样本、     载 200 个样                最多可支持 小时,一次可加载
          性能                                       15 分钟出
仪器              耗材、试剂可随     本,试剂智能               4 个模块联    240 个样本
                                                       结果
                      时添加             管理                       机
                                                               大中型医
         主要应   大中型医院、体     大中型医院、 急诊、中小                大中型医院、体检
                                                               院、体检中
         用市场       检中心等       体检中心等     型医院等                    中心等
                                                                 心等
          取证
                      2014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23 年        2014 年
          时间
                  用于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标志物检测,拥有 18 项产
         传染病                                                             16 项产品注册证
                  品注册证

                  用于体外检测人血清中弓形虫、风疹、巨细胞、单纯疱疹 1
         优生优   型和 2 型病毒感染抗体,评估育龄女性病毒感染的免疫状况、          -
           育     防止母婴传播、更早干预、治疗、预防先天性 ToRCH 感染,
                  拥有 8 项产品注册证。
         肿瘤标   用于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等肿瘤标志物检测,拥有 18 项产品
                                                                            15 项产品注册证
           志物   注册证
试剂     甲状腺
                  用于促甲状腺素等甲状腺激素检测,拥有 11 项产品注册证       8 项产品注册证
           激素
         生殖内
                  用于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生殖内分泌激素,拥有 9 项产
         分泌激                                                              8 项产品注册证
                  品注册证
           素
         炎症和   用于白介素 6、降钙素原等炎症标志物检测和用于肌红蛋白、
         心脏标   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等心脏标志物检测,拥有 7 项产品注            -
           志物   册证
         糖尿病   用于胰岛素等糖尿病标志物检测,拥有 2 项产品注册证          6 项产品注册证
       项目                             LiCA 系列                             CC 系列
                  用于抗环瓜氨酸肽抗体(Anti-CCP)检测,拥有 1 项产品注
         类风湿                                                                  -
                  册证
                  用于人血清中透明质酸(HA)、层粘连蛋白(LN)、Ⅳ型胶
         肝纤维
                  原(CⅣ)、甘胆酸(CG)、Ⅲ型前胶原 N 端肽(PⅢNP)含    4 项产品注册证
           化
                  量的检测,拥有 5 项产品注册证
                  用于检测 25-羟基维生素 D(25-OH-VD)的含量,拥有 1 项
         骨代谢                                                            1 项产品注册证
                  注册证书
                  用于人血清中免疫球蛋白 E(IgE)含量的检测,拥有 1 项产
         过敏原                                                                  -
                  品注册证
质控
                  拥有 6 项产品注册证                                            -
品
   注:LiCA 500 和 LiCA 800 两款由公司与嘉兴凯实合作研发,嘉兴凯实持有该两款产品的注

册证并为公司独家生产,公司拥有(或被授权使用)该两款仪器的主要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

LiCASmart 已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京械注准 20202220213),持证

人为科美诊断,LiCA AT5000 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

20232221553)。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体外诊断试剂所需要的主要物料包括生物活性原料(如抗原、抗体、酶等)、微孔板

等辅助材料、内外包装材料等,生产体外诊断仪器主要采购的物料包括机加工件、钣金件、工控

机等各类标准件和外包装材料等。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审核管理规程》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公司供

管部、质管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对供应商的立体审核与评价机制。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体系覆盖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与询价、签订采购合同、

执行采购、物料检验及入库、发票及付款等各个流程。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适量备货”的方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并结合

安全库存标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生产计划。相关生产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做物料准备,生产

流程按照生产工艺及操作规范进行,关键工序后均设置检验环节,检验通过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产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成品库。

    公司注重生产质量控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B/T42061-2022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第 2017/746 号

(EU)法规,以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销售模式

     公司 98%以上的销售收入采用经销模式,直销的主要对象为独立医学实验室等。

     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向终端医院销售产品。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对经销商的资质、授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为经销商提

供支持,以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概况

     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的血液等组织及分泌物进行检测,获取临床诊断信息

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能够便捷、低成本、低伤害的为医护人员提供精确、早期的临床诊断信

息,为疾病发现、治疗、监测提供有效依据,并能大大节省医疗费用,已成为医疗决策的重要依

据。目前,体外诊断行业已成为全球医疗领域发展较快、市场规模最大的细分行业之一。

     ① 全球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 Evaluate MedTech 发布的《World Preview 2018,Outlook to 2024》的统计预测,全球医疗

器械市场在 2017-2024 年间的年均增速为 5.6%,2024 年将达到 5,945 亿美元,其中体外诊断排名

细分行业第一位,预计 2024 年将达到 796 亿美元,占据全球医疗器械市场份额将达到 13.4%,期

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保持在 6.1%。全球较高的人口基数、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新兴国家市场

的需求也推动着体外诊断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

     ② 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健康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

《2022-2027 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需求预测及发展趋势前瞻报告》显示,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

由 2019 年的 6,235 亿元增长至 2023 年的 10,358 亿元。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4 年中国

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达到 11,300 亿元,2023 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达 1,603 亿元。随着我国体

外诊断市场对检测准确度和精密度等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和我国体外诊断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

国内体外诊断市场的主导方向已经逐渐从生化诊断向免疫诊断和分子诊断领域转移。

     (2)行业发展趋势

     ①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市场国产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
   我国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市场国产化率相对较低,以罗氏、雅培、贝克曼及西门子为代表的国

外厂商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空间,国产替代空间巨大。在诊断平台技术层面,国产企业的旗舰

机型已经可以实现与海外一线品牌直接对标。在诊断试剂层面,大量中国体外诊断企业已经实现

了诊断试剂的研发上市,且相比海外试剂有显著的价格优势。国际环境层面,中国体外诊断行业

具备强大的供应保障能力以及极高的研发水平,国产企业的诊断技术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预计

随着国产品牌研发的持续推进,品牌认可度不断提升,中国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市场国产化水平有

望进一步提高。

   ② 细分领域均处于产品的快速发展和迭代阶段,未来市场空间充足

   目前,国内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市场仍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且由于免疫诊断项目众多,包括

肿瘤标志物、激素、传染病、甲状腺、生殖内分泌激素和心脏标志物等,每个细分领域均处于产

品的快速发展和迭代阶段,市场空间充足,具有技术优势以及高性价比产品的企业仍有良好的发

展机会。

   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和心脏标志物作为免疫小分子定量项目,化学发光试剂的开发

难度相对较高,相关市场一直由以罗氏、雅培、贝克曼、西门子为主的外资品牌占据主导。近年

来,随着国家医保控费和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持续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均对能够

在技术水平上替代外资品牌的国产产品有强烈需求,未来相关产品进口替代的空间巨大,并将为

有技术和产品优势的国产厂商在各级医疗机构进行进口替代提供助力。

   ③ 化学发光作为较为先进的体外诊断技术,优势将逐步凸显

   化学发光已成为我国免疫诊断领域的主流方法,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传染病、甲状腺激素、

肿瘤标志物、生殖内分泌激素、炎症和心脏标志物等疾病标志物的检测。目前,无论是从实现中

高端市场进口产品替代还是提升基层市场检测技术和质量的角度,都对化学发光产品的检测性能

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除此之外,随着国产化学发光产品技术水平和检测质量的不断提升,化

学发光诊断的自动化程度、操作简易程度、检测效率、可延展性,以及仪器与试剂的互补性也将

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对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所使用的免疫诊断技术类别中,化学发光诊断技术已

成为绝对主流。未来随着中国医疗设施投入的不断增加,化学发光诊断技术优势在逐渐突出。

   (3)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是一项涉及多学科交叉的行业,行业技术门槛高,且与患者疾病诊疗息息相关,行

业新技术的应用需要经历长周期的技术研究、临床验证和市场培育。

   公司光激化学发光检测技术在检测准确度、灵敏度、精密度等方面具有良好表现,部分产品
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多年以来始终对光激化学发光进行深入的探索,经过多

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近年来公司

LiCA系列产品不断丰富,得到市场的认可。

    ①公司具备 LiCA系列产品技术开发能力

    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具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等优势,创造性的解决了非均相化学发光中因清

洗分离而带来的误差、结构复杂等问题。基于光激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

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围绕该核心技术平台涉

及的原材料、试剂、仪器等关键环节形成了纳米微球精细化修饰技术和光激化学发光分析技术等

核心专利技术。

    ②公司建立了健全高效的研发体系

    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专业涉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

学工程与工艺、预防医学、遗传学、病毒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各专业领域,核

心技术人员拥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功底和丰富的产业经验。

    ③公司具备深厚的研发积累和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历年来投入大量资源开展研发工作,不断创造

和更新核心技术,打造核心产品,通过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加速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与成果 转

化。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取得 219 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境内外授权专利 252 项,

其中发明专利 98 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续不断的研发积累获得了社会和业界的广泛认可,曾多次参与国家、省

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如国家高技术发展研究计划(863 计划)、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研发

项目“疾病标记物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试剂盒的研制”曾获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基于光激化

学发光技术的临床免疫检测系统成果转化”获评 2019 年中关村示范区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

目。 公司产品“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Ag/Ab)检测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孕

酮(Prog)测定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测定试剂盒(光激化学

发光法)”入选 2023 年度第二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公示名单,子公司科美博阳两款产品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和“高敏肌钙蛋白 I 检测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

法)”入选《2023 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科美诊断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称号、中关村高新技术

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
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子公司科美博阳也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示

范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浦东新区重点优势企业、浦东新区研发机构、“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上海市创新医疗器械应

用示范项目等称号,并曾获批成为上海市专利导航、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等项目承担单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首个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研究开发化学发光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企

业,经过多年研发探索,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开发形成 LiCA系

列试剂产品 87 项,覆盖传染病、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标志物和炎症

等领域内的临床常用检测项目,检测项目丰富度已接近雅培、西门子、贝克曼等进口品牌。LiCA

系列产品在检测灵敏度、精密度和特异性等方面均有优异表现,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甚

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LiCA系列仪器具备操作流程简便、检测通量高等特点,LiCA 800 仪器

单机最高检测速度能够达到 600T/h,远超国际一线品牌,LiCA Smart 能够更好满足急诊、中小

型医院的临床诊断需求,多元化的仪器型号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客户开拓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以来坚定投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的自主研发,成功打造出新一代恒速高通量

光激均相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LiCA AT 5000,LiCA AT 5000 是公司自主研发、自主生产的成果,

它不仅具备高效精准、灵活拓展、易于操作、可靠耐用等特点,更是公司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核心

技术攻关的重要成果。它的成功研发和生产,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管线布局,满足市场检测的多样化

需求,标志着公司在仪器产品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重要的一步。

     公司是国内传染病化学发光检测领域的领先企业,传染病检测项目齐全,检测试剂性能优异,

市场竞争力强,在国内传染病检测领域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传染病检测是国内化学发光市场

中占比最高的细分领域,其对检测准确度要求较高,该市场长期以来由国际一线品牌垄断。公司

HIV 检测试剂、梅毒检测试剂在全国同类检测试剂临床评估中敏感性和特异性均达到较高水平。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等三甲医院的研究人员应用公司 LiCA传染

病系列部分产品与国际一线品牌产品的临床大样本对比研究显示,公司 LiCA传染病系列部分产

品的检测性能优异,甚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中国,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居民生活品质的改善以及健康意识的增强,近年来体外诊断
行业发展迅速。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4 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达到 11,300 亿元,

2023 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达 1,603 亿元,免疫诊断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成为我国体外诊

断市场规模最大的细分市场,化学发光因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简便快速、临床应用范围广,经

过 10 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免疫诊断领域的主流先进技术。

    由于化学发光对于试剂和仪器的性能要求非常高,技术门槛较高,研发难度大。以罗氏、雅

培、西门子、贝克曼为代表的进口厂商进入体外诊断和化学发光行业较早,拥有丰富而成熟的技

术积淀,产品性能和仪器稳定性上均具有较好表现,未来实现进口替代的空间较大。

    近年来,医改政策、支持采购国产设备等政策为国内体外诊断企业进口替代提供了重要的战

略机遇期。医保控费的推行使得三级医院在注重检验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成本控制。此外,近年

来浙江、安徽、山东、福建、四川、湖北等省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限制进口医疗器械采购,鼓励

采购国产产品。上述政策为国产优质体外诊断产品逐渐赢得进口替代机会,加速了进口替代进程。

    未来随着国内优势企业技术的突破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入,国家鼓励创新政策支持,我国在

化学发光领域必将进一步突破,有望逐步实现高端免疫诊断领域的进口替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1,820,562,566.47    1,591,166,426.71                14.42 1,430,906,695.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88,801,768.59    1,380,575,252.76                0.60   1,278,672,724.44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445,340,815.75      465,270,072.25                -4.28    470,774,57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7,373,517.73      152,625,664.32                -3.44    142,757,221.1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1,317,262.48      120,116,898.62                 1.00    124,991,122.2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73,053,196.46      244,559,713.21               -29.24    188,856,812.25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0.73               11.48     减少0.75个百分点             12.70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38              -2.63              0.3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7                0.38              -2.63              0.37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8.78               17.97     增加0.81个百分点             14.30
入的比例(%)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00,933,657.63        118,282,780.04       126,051,343.20        100,073,03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4,836,760.84     41,794,959.81        43,606,643.33         27,135,153.7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0,632,434.37     30,699,644.29        41,609,611.68         18,375,572.14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271,622.63     49,440,570.30        56,487,198.99         48,853,804.54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1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04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
                                                                     包含转融通          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借出股份的                   股东
                                                      条件股份数                     股
    (全称)       增减             量        (%)                    限售股份数                   性质
                                                          量                         份     数
                                                                         量
                                                                                     状     量
                                                                                     态
宁波保税区英
维力企业管理
                     0          108,000,008   26.93   108,000,008    108,000,008     无     0     其他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沛禧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6,830,000      25,731,070   6.42        0               0          无     0     其他
(有限合伙)
中金康瑞壹期
(宁波)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       0         22,710,535   5.66        0            0        无    0     其他
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保税区科
倍奥企业管理
                   0         17,999,998   4.49   17,999,998   17,999,998    无    0     其他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横琴君联致康
投资企业(有   -16,576,580   16,620,486   4.14        0            0        无    0     其他
限合伙)
嘉兴申贸叁号
股权投资合伙
                   0         14,323,056   3.57        0            0        无    0     其他
企业(有限合
伙)
                                                                                        境外
敦信有限公司   -9,351,098    12,960,031   3.23        0            0        无    0
                                                                                        法人
杭州创乾投资
合伙企业(有       0         11,355,268   2.83        0            0        无    0     其他
限合伙)
HJ CAPITAL                                                                              境外
                   0         11,273,384   2.81        0            0        无    0
2 LIMITED                                                                               法人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华灏投资
                   0         10,219,732   2.55        0            0        无    0     其他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
                                     动关系如下:
                                     1.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担
                                     任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横琴君联、敦信有限公司的关系:横琴君联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100%持股的企业,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敦信有限公司 40.29%的股权且为敦信有限公司的最终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际管理人。
                                     3.上海沛禧、HJ CAPITAL 的关系:上海沛禧执行事务合伙
                                     人天津华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天津华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J CAPITAL 唯一
                                     股东 East Classic Development Limited 的管理人股东 Helix
                                     Capital Partners 同受华兴资本的控制。
                                     4.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不知晓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