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4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作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黄燕玲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阅读了《关于补选黄燕玲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燕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关于补选黄燕玲为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
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补选黄燕玲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捷 仲人前 孙娜
2022 年 5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