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
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29,869,803股减少至25,704,764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从7.45%减少至6.41%。(距前次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上述
股东减持比例已达到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出具的《
关于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平安置业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
注册地址
中心 24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2706134B
成立日期 2005 年 3 月 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钰
房地产投资、黄金等贵金属的投资、投资兴办各类实业
经营范围 (以上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经纪;投资咨询
(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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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
2、平盛安康基本情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名称
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注册地址
G215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2D1274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19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
盛安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4,165,03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04%。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类型 (股) 例
2022-11-25至 无限售流
集中竞价 695,837 0.17%
2022-12-1 通股
平安置业
2022-11-18至 无限售流
大宗交易 2,120,000 0.53%
2022-12-1 通股
2022-11-25至 无限售流
集中竞价 394,202 0.10%
2022-12-1 通股
平盛安康
2022-11-18至 无限售流
大宗交易 955,000 0.24%
2022-12-1 通股
合计 4,165,039 1.04%
注:距前次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的减持比例已达到
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
司29,869,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本次权益变动后,平安置业及其一致
行动人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25,704,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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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869,803 7.45% 25,704,764 6.41%
平安置业、 其中:
平盛安康 无限售条件流 29,869,803 7.45% 25,704,764 6.41%
通股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1),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拟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24,06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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