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3-04-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为杭
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萤石网络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业务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萤石”)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重庆萤石之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约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决议
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担保
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
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若遇到相关
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
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授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海康路 118 号 1 号生产厂房(B1 栋)
3、法定代表人:金升阳
4、注册资本:1 亿元
5、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7 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器辅件制造;服务消
费机器人制造;玩具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
能家庭网关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安防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7,454.57 28,891.15
负债总额 68,235.08 20,549.16
净资产 9,219.49 8,341.99
营业收入 47,716.08 -
利润总额 1,031.47 -34.80
净利润 876.75 -1,658.01
以上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
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
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重庆萤石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被担保人为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
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800 万元,占公
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6%、0.1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 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 0%。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萤石网络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提供担保事项是
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