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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越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
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2650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4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944.5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3,495.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G1255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昆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昆山农商银行城中支行、浦发银行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2 月 29 日已
                                                   额
                                                               投入金额
             硅基 OLED 显
     1       示器生产线技        30,000.00       15,000.00            0.00
             改项目
             前沿超低功耗
             显示及驱动技
     2                           25,000.00       10,000.00            0.00
             术工程研究中
             心建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15,000.00            0.00
             合计                70,000.00       40,000.00            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
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
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
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七)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募投项
目开展初期,部分募集资金尚得不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
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