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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越科技: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004号-清越科技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23-01-12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0004 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3


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004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说
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募集资金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鉴证结论。




                           专项说明 第 1 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
际情况。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
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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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〇 二 三年 一月十一 日




                        专项说明 第 3 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9.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4,4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 89,445,260.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4,954,739.90 元,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90,000,000 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硅基 OLED 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300,000,000.00          150,000,000.00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
   2                                                               250,000,000.00          100,000,000.00
           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合计                                     700,000,000.00          400,000,000.00




                                            专项说明 第 1 页
       根据公司《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若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
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
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如
下:
       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硅基 OLED 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150,000,000.00          40,511,984.68       40,511,984.68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
 2                                               100,000,000.00          25,588,226.99       25,588,226.99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250,000,000.00          66,100,211.67       66,100,211.6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89,445,260.10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588,207.55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不含增值
          费用明细
                                     税)                  (不含增值税)                   税)

承销及保荐费                         62,654,4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                         16,632,075.47                1,698,113.21                1,698,113.21

律师费                                4,339,622.64                1,226,415.09                1,226,415.09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971,698.11

发行手续费(含印花税)                    847,463.88                 663,679.25                 663,679.25

            合计                       89,445,260.10               5,588,207.55                5,588,2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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