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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
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
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具
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
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
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
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上述额度
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结合公司自有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总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含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