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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源杰科技: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3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源杰
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事先查阅公司
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审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聘请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邓元明、王鲁平、李志强
                                                                   2023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