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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03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议案三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议案四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9

    议案五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10

    议案六 关于制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 11

    议案七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议案 ................................... 12

    议案八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议案九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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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 15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 20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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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
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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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
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检查、防疫行程卡检查,体温正常且
检查通过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进入会场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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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 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

                       11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俊雄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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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
          的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4
          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5
          议案》

          《关于制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6
          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7
          的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8
          的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9
          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周俊雄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卢家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周俊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高雪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陆德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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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1.02    选举刘东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闫清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1    选举杜义贤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黄永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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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任
期届满,公司正开展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处地区
经营情况,并借鉴其他可比公司之做法,拟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

下:

       1.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而额外领取薪酬
或津贴;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
监督作用,公司当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税前),

按月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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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任
期届满,公司正开展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处地区

经营情况,并借鉴其他可比公司之做法,拟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
下:

       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不因其担任的监事职务而额外领取薪酬或津

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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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 于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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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 于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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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 于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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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制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 于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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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 于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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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 于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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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 于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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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任
期届满,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为 4 名,任期三年。经董事会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周俊

杰先生、高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01 《选举周俊雄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卢家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周俊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高雪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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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一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俊雄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深圳清华研究院 MBA
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2019 年荣获广东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作为主要完成人

申报的“动力电池制芯装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评 2019 年广东省科技进
步奖,2021 年 4 月荣获惠城区劳动模范称号,现兼任惠州市惠城区新的社会阶
层人士联合会会长。1995 年至 2003 年,历任香港亚美磁带有限公司工程研发部
主管、装配部主管、珠海丰裕亚美磁带公司负责人;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5 月,
创办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个体户)并任厂长;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研发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惠州市

索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市玛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博罗利元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止目前,周俊雄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488,277 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8,938 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
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822,044 股,通过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昱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3,690 股,通

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卡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107 股。周俊雄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卢家红女士为配偶关系,且

                                    1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
事,除前述情况外,周俊雄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卢家红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深圳北京大学
MBA 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营销总监;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营销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营销总监;2018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营销总监;现任利
元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卢家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359,339 股。卢家红女士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周俊雄先生为配偶关系,
除前述情况外,卢家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周俊杰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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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研发总监;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
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研发主管;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8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利元
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程中心总监;现任惠州市索沃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惠州市玛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博罗利元亨技术有限公司监
事。
       截止目前,周俊杰先生通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614,046 股,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俊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高雪松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1975 年出生,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广东开平信迪染整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深
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
兼任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

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高雪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24,967 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9,443 股。高雪松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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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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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任
期届满,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3 名,任期三年。经董事会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陆德明先生、刘东进先生、闫清东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其中陆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1.01 《选举陆德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刘东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闫清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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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陆德明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会计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陆德明先生曾担任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
主办会计、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技术研究部

负责人、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会计制度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局长助理。
现任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千禧龙纤
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陆德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东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7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历任助
教、讲师、副教授;1994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委员;2006 年至 2013 年,任北京国际法学会秘书长;2017 年至 2019 年,任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际联
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刘东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21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闫清东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工学博士学位,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

车辆工程系副主任、装甲车辆工程专业责任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
中国流体传动与控制学会液力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液
力分会副会长,《液压与气动》、《液压气动与密封》杂志编委会委员,广东利
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闫清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2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

                      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任
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杜义贤先生、
黄永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苏
增荣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

三年。

     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2.01 《选举杜义贤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黄永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三: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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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杜义贤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理
事。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2010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广
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研究院院长。
     截止目前,杜义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24,967 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660 股。杜义贤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永平先生,公司监事,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6 年 1 月至 2006 年 5 月,历任惠州市惠城区

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机加部技师、机加部主管;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
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生产主管;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机加部主管、机加部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8 年 7 月至今,

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制造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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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止目前,黄永平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9,340 股。黄永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