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天恒: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6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851.27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李明远 俞雄 杨敏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