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苑东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9-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苑东生物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苑
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4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44.36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479.24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11,209.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270.07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于中汇会验[2020]56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号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
1                                           62,000.00                  51,045.00
     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1
2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                     12,116.00                  11,400.00
3   生物药研究项目                       13,117.00                  12,855.00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00.00                   6,100.00
5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2,700.00                   2,700.00
6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8,033.00               116,1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
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800 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 6,170.07 万元的 29.17%,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800 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
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
序合法有效。

                                     3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
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苑东生物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苑东生物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苑东生物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保荐机构同意苑东生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