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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7-3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成都苑

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独立董事:JIN LI、方芳、尚姝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