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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苑东生物: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

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作为公司长期合

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

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JIN LI、方芳、尚姝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