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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特维: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8-11  

						                             信       券     份有         公司
                   关于无          奥特         技    份有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                  导          报告

       信     券   份有    公司 以下简称“信            券”或“保    机构” 作为无
奥特     科技   份有    公司 以下简称“奥特          ”或“公司”        次公开发           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       目的保       机构 根据《    券发     上市保     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     券交易所科创板      票上市     则   201 年修        》等相关      定          奥特
上市后的持      督导工作     并出具本 2020 年半年度持        督导        报告。

       一、持          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持 督导工作制度 并          保   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了
 1         对具体的持 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   督导制度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划。                                       作   划。
        根据中国 监会相关 定 在持 督导工作
                                                     保   机构已与奥特 签 承 及保
        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签 持 督导协       明
 2                                                     协       协 明确了双方在持
        确双方在持 督导期 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
                                                     督导期 的权利和义务。
        海 券交易所备案。
        持 督导期     按照有关 定对上市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奥特 在持 督导
        法     事 公开发 声明的 应于披 前向
 3                                                   期 未发生按有关 定 保 机构
        上海 券交易所报告 并 上海 券交易所
                                                     公开发 声明的 法     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 督导期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法    、   承 等事 的 应 发现或
                                                     2020 年半年度 奥特       在持   督导
        应当 发现之日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4                                                   期 未发生 大 法            或     承
        券交易所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等事 。
        关当事人出现 法     、    承 等事 的
        具体情况 保 人 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 机构与奥特 保持密切的日常
                                                     沟         定期或不定期回 等方
              日常沟 、定期回 、现场检查、尽
 5                                                   式持 关注奥特 生产       、信息
            查等方式开展持 督导工作。
                                                     披 情况 对奥特 开展持 督导
                                                     工作。
                                                     2020 年半年度 保 机构督导奥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 事、监事、 级管理人            及其 事、监事、 级管理人员
        员 守法律、法 、       章和上海 券交            守法律、法 、       章和上海
 6
        易所发布的业务 则及其他    性文件 并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则及其他
        切实履 其所做出的各 承 。                         性文件 切实履 其所做出的
                                                     各 承 。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公司治    保   机构督促奥特    依照相关     定
     理制度 包括但不 于 东大会、 事会、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
     监事会 事 则以及 事、监事和 级管理               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 为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内控制
                                                    保   机构对奥特 的内控制度的
     度 包括但不 于 务管理制度、会 核算
                                                       、实施和有效性   了核查 奥
     制度和内 审 制度 以及募              使用、
8                                                   特 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      求
     关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 、 生品交
                                                    并得到了有效执      够保 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大          决策的程序
                                                    的         。
     与 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信息披
        制度 审 信息披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 机构督促奥特 严格执 信息
     件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券           披 制度 审 信息披 文件及其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假          、 导性     他相关文件。
          或 大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 文件及向中国 监
     会、上海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事
     前审      对存在     的信息披 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 充 公司不予更正或
     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 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            保  机构对奥特 的信息披 文件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 文件未          事前审 的           了审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应在上市公司履 信息披 义务后五个交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易日内 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工作 对存
     在      的信息披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 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充
     的 应及时向上海 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       东、实 控制人、
                                                    2020 年半年度 奥特 及其实 控
        事、监事、 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监会
                                                    制人、 事、监事、 级管理人员
       政处 、上海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11                                                  未受到中国 监会 政处 、上海
     上海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并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上海
     督促其完善内 控制制度        取措施予以纠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正。
     持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        东、实 控制人
     等履 承 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控            东、    2020 年半年度 奥特 及其实 控
12
     实 控制人等未履 承 事 的 及时向上              制人不存在未履 承 的情况。
     海 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         及时
     对市场传         核查。 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0 年半年度    保 机构核查
     司存在应披 未披 的 大事 或与披
13                                                  奥特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券交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易所报告的情况。
     实披 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 或澄
     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 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明并 期改正 同时向上海 券交易所报
     告      一 涉嫌 反《上市 则》等相关业
     务 则       二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2020 年半年度   奥特   未发生相关
14   出具的专业意 可 存在 假            、 导性
                                                    情况。
           或 大 漏等 法          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      三 公司出现《保 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定的情形          四 公
     司不 合持 督导工作         五 上海 券交
       易所或保     人    为        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 划 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 求 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 机
       构、保 代 人应当 知 或 应当知 之
       日 15 日内      专 现场核查     一 存
                                                          2020 年半年度 奥特 不存在
 15    在 大 务 假嫌疑       二 控     东、实
                                                          专 现场检查的情形。
         控制人、 事、监事或     级管理人员涉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 可 存在 大
           担保    四      往来或 现 流存在
         大异常    五 上海 券交易所或 保
       机构 为应当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 。


       二、保 机构和保 代 人发现                                   及整改情况

      无。

       三、 点            事

      奥特     临的      点         因素主     如下

        一   下游    业        关   技术或技术         发生     大变动

      报告期内 公司的产品主             服务于晶体硅光伏            业、 动力电池      业的特定
工       等下游      业的关         技术或技术    线存在发生            大变化的可   性。 下游
  业受技术     步、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              其关       技术或技术      线发生   大变化
有可    改变现有的供           关系    从   影响甚     根本性地改变公司的生产               状况。

        二   公司产品单一、主            收入来    光伏       业    备产品

      报告期内 公司产品             为单一 主     收入来       光伏      备产品 其占        业收入
的比例为 87.8 %。如光伏               业出现   大不利变化          或光伏    备    业竞争加剧
特别是    业内大型企业利用               、技术等优势加大对公司主             产品的竞争 则可
  对公司       业        成不利影响。

        三     电业务发展不及            期带来

      报告期内 受        电市场影响出现                公司    电业务         亏损。 未来
分业务发展持      不及         期 将对公司        业     、现      流    成不利影响。特别是下
游    动力电池    业和客户不利变动引             的    产减值           。如未来     发生    动力
电池    业竞争      一步加剧、 电 备客户                   状况持        恶化等不利变动 则可
引   公司相关应收       款、存      等     产         一步减值         从    对公司整体        业    、
现   流   等     成不利影响。

        四       收优惠

     公司生产的       备产品      用     主研发、          的     件        操作或控制 截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就        等    件已取得 61              算机     件      作权和 4         件产品。
根据《关于       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             知》(      税〔2011〕100 号)等文件            公司
售     备搭    的   主开发操作系           件等可作为嵌入式                 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
即   政策。另外 公司作为           新技术企业 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出现
上   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优惠力度下                、公司的         新技术企业      格发生      大变化
等不利变化       则将对公司         业     产生不利影响。

        五          产权

     公司在产品开发         程中 涉及到          多知      产权          。公司出于     期发展的战
略        坚持      主创新的研发策略 做好                  的知        产权的申报和保护 并在必
  时    买第三方知      产权        免侵犯他人知           产权。但未来不         排    竞争对手或
第三方    取恶意        的策略           滞公司市场拓展的可              性。

        六    新冠疫情持        及复发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 国内多个省市                        取停工等管控措施。新冠疫情
有可    持    、 期存在 国内           分地区存在突发新增情况 有可                     引      分地区
  取严格管控措施 从             对公司生产            产生不利影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在
全球    延      分国家疫情        为严      并     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 有可                   会对全球
  济增    、国       济往来、全球光伏            业     求等产生         大不利影响。公司        分收
入来    境外且主      下游光伏组件         业的最       产品主         用于出口 从      可    对公司
的产品    求、原材料供应、生产、产品                  收、      款回收等方       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大             事

     2020 年半年度         公司不存在      大         事     。
      五、主                    务指标 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        主     会    数据

                                                                                               单位      元

      主       会    数据                 2020 年 1- 月           201 年 1- 月           变动比例    %
  业收入                                    441,133,421.66            350,814,751.13                 2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东的净
                                             38,245,2 6.37             24,420,407.5                  56.6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东的扣
                                             34,764,358. 4             21,2 0,062.                   63.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活动产生的现 流
                                             85,220,613.58             26,834,8 2.35                217.57
净
      主       会    数据               2020 年   月末                201 年末           变动比例    %
归属于上市公司             东的净
                                          1,001,403, 07.46            450,885,365.5                 122.10
  产
总   产                                   2,426,10 ,771.13         1,37 , 23,830.60                  75.81

          二        主         务指标

           主        务指标                  2020 年 1- 月       201 年 1- 月           变动比例    %
基本每     收益          元/                              0.4                 0.33                   48.48
稀   每    收益          元/                              0.4                 0.33                   48.48
扣         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45                0.2                    55.17
  收益     元/
加权平均净          产收益率      %                       6.8                 6.73     增加 0.16 个百分点
扣      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6.26                5.87     增加 0.3 个百分点
均净 产收益率 %
研发投入占 业收入的比例
                                                          7.00                6.87     增加 0.13 个百分点
  %

          三        主     会    数据和     务指标    变动       明

     公司主                务数据及      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0 年半年度                 业收入    上年同期增         25.75% 主          是公司产品技术优
势   一步体现 客户加大了对公司产品的                                  从   使公司      业收入稳定增      。

     2、2020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东的扣             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上年同期分别增                  56.61%、63.2 % 主          是公司       售    模和     业收入增     所   。
     3、2020 年半年度           活动产生的现        流    净          上年同期增          217.57%
主   是公司加强应收         款催收以及       收   款增     所     。

     4、2020 年 6 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东的净     产       201 年末增           122.10%
总   产      201 年末增        75.81% 主       是公司     次公开发            票募           增   所
所   。

     5、2020 年半年度公司每          收益      上年同期增        48.48% 扣                 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      收益      上年同期增       55.17% 主       是公司净利润增             所    。

       六、核心 争力 变化情况

        一    核心   争力      主   情况

     1、持     的研发创新       力和    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是专业从事         端智       备研发、          、生产、 售的           新技术企业
  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建立了一支                   丰富、 模           大的研发团           已积累了
丰富的具有      主知      产权的技术成果。公司的核心技术基于                  主知        产权 并形
成了有    划的系     性专利布局。截          报告期末 公司已取得专利 5 1                     其中发
明专利 40        取得     件    作权 61      、 件产品 4          。其中 2020 年上半年新
增取得专利 7            其中发明专利 3            新增取得       件     作权 2       、    件产品 1
  。

     公司坚持“      产    、 精度、 兼容性、 稳定性”的研发理念 以深厚的
技术积累为基础          对客户的现实和潜在          求 及时响应 持                   强度的研发投
入   从   实现了技术的快            代和前瞻性布局。

     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 以             应下游技术        步 满     客户不断提           组件发电效
率、 低成本的        求。积极布局新一代产品 推出多主栅串焊机、叠瓦机等                            应
  效组件的      备。

          快      代现有产品 前瞻性布局新产品 公司不仅增强了                               的市场竞
争力      为客户创        了增值价值      促    了下游     业的技术       步。

     2、公司产品具备效率            、精度     、稳定性     等方       的性      优势
     公司产品性      稳定 加工     率      可保       客户      的产    及品         求。目前
公司的常     串焊机、多主栅串焊机产品产               到了 3,600 片/小时 硅片分           机的
产      到了 8,500 片/小时 标准圆柱模组                  线产         到了 240           标准
包模组          产     到了 20       。

     公司的产品        充分      未来技术发展          势 以及客户可       的特殊应用场景
因此其产品        灵活 具有      强的兼容性           且可在不同工       之     快    切换。公
司目前的常     串焊机产品     够加          机、串检模组、划片模组、反光焊带等机
构     兼容半片工      可实现 3 主栅       6 主栅之      灵活切换 公司的多主栅串焊机
产品可兼容 7-12 主栅     并可与常         3-6 主栅工         由切换 主     工    切换时        可
在 1-2 小时内完成。公司的硅片分         机各检测模组可根据客户工              变化     由组合
以满    客户的特定     求。

     3、全球    合服务优势

     公司生产的      备是客户    以生产          的          产 其故     可       成客户整条
生产线停产 其         情况对客户的生产            具有       大影响。光伏       业技术    代
     新工    、新材料、新技术导入         度对客户的产品升级同样具有              大影响。因
此   服务    力、改      力及响应       度是客户       择供应商时的                  因素。

     公司      客户服务。 对全球 2 个国家/地区客户的                   400 个生产基地 公
司在    售   程中派出工程师 为客户提供现场               备安    、      服务。对已       售的
产品      对不同客户情况 公司安排工程师为客户提供                  程指导、现场检测、
     护、专业培      等技术服务。此外 公司            为客户提供       备改     升级服务 以
满   客户    应技术    步的   备改      升级的     求。为此 公司建立了强大的工程服
务团    。

     公司         合客户服务 不仅增强了客户粘性与满意度                    可以及时掌握市
场   求、技术     势等信息    促   公司的产品研发和改            。

     4、客户优势

     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产品、服务等优势 已为全球                        400 个光伏生产
基地提供其生产、检测      备 并已与         基        、晶科    源、天合光       、保利协       、
东方日升、晶澳太              、 特斯、           等国内外光伏      业知名厂商 以及力神、
  州比克、 东电池、盟固利、卡               、格林       、 康汽        、 动天       、恒大新
源、孚 科技等电          、         、整    知名企业 建立了             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
司的客户主        是细分      业中的大中型企业 其应对             业发展波动的        力    强 业
务扩张      求    大 对技术发展方向把握            好      为公司新产品方向提供参             和测
        条件        且品牌效应       强    从    有助于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

        二    核心     争力    变化情况

     2020 年半年度          奥特   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            大不利变化。

       七、 发支出变化及 发 展

     报告期内 公司围               端智     备研发、         、生产和         售 持    保持研发
投入 加强核心技术的研究与产品               化 取得了新的技术突破和研发成果。2020
年上半年         公司研发     用 3,08 .28 万元      占当期       业收入的 7.00%        截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215 人          占公司总人数的 17.48%。

     2020 年半年度          公司在核心产品、核心技术的知             产权成果方        取得了显
  成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新增申            专利 7       其中发明专利 23                新增
授权专利 7            其中发明专利 3            新增取得    件    作权 2      、 件产品 1          。
截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已    授权的专利 5 1           其中发明专利 40             取
得   件     作权 61      、   件产品 4       。

       八、新增业务 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 一

     公司主       从事    端智       备的研发、          、生产和       售。公司产品主        应用
于晶体硅光伏        业、 动力电池          业 同时 公司基于现有技术 将其应用延伸
              备    业 新开发熔喷无纺布生产线产品。公司在                          备       业尚属
于新    入        业务    展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             一    。

       九、募                 使用情况及是否合
      根据中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                奥特       科技     份有        公司      次
公开发             票注册的批复》            监    可 2020 718 号               并     上海    券交易所同
意 公司           次公开发        人民币普                      2,467 万          每       值 1.00 元 每
     发     价格为 23.28 元。本次公开发              募             总    为人民币 57,431.76 万元
扣    本次发             用人民币 6,204.43 万元 募                   净     为人民币 51,227.33 万元。
本次募               到位后 已扣           保 承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实                   使用
募               支付发         用 1 0.00 万元 募               余       为 52,453.48 万元 包含利息
收入 15.32 万元               持有未到期的理       产品 2 ,260.00 万元             尚未支付的发                用
1,210.83 万元            。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                求》《上海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管理办法        2013 年
修         》及募              三方监管协     和相关法律法           的     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
            并履     了相关义务         未发生     法       的情形。

          十、控              东、实 控制人、 事、 事和                                  理人员 持 、

     押、冻 及减持情况

      截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实           控制人、 事、监事和                 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        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       万

      姓名                      类别          直接持       数            接持    数       合    持    数
                    实    控制人、 事、
          志勇                                     2,110.2450               23.0726             2,133.3176
                            级管理人员
                    实    控制人、 事、
      李文                                         1,8 4.8801              272.2877             2,167.1678
                            级管理人员
      林健                        事                    30 .6658           410.6 55              720.3613
     朱                           事                    275.3360                4.2742           27 .6102
     刘世挺                       事                            -               4.2742                4.2742
          国强                    事                            -           18.7530                  18.7530
     刘汉堂                     监事                            -           47.2287                  47.2287
          娟                    监事                            -           26.7742                  26.7742
     孟春                       监事                     3 .6000                3.5247           133.1247
      殷哲                    级管理人员                        -           26.6 53                  26.6 53
     公司实   控制人、 事、监事和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   份均不存在   押、
冻   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 券交易所或保 机构 为应当发 意                   其他事

     无。